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邵陽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0547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邵陽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邵陽學院創建于1958年,醫學類專業辦學可追溯到1906年,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本科院校,有54個本科專業,涵蓋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等11大學科門類,是湖南省高水平應用特色學院、教育部和衛生部第一批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項目單位、全國畢業生就業典型經驗高校。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體育類、職高對口類、湖南省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初中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含省級優師專項)、湖南省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楚怡工匠計劃、中外合作辦學、湖南省少數民族預科班、支援吐魯番地區定向計劃、南疆單列計劃等。最終招生類別以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學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與創新創業指導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要求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面向30?。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學校根據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結合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專業發展等因素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制定年度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學校審定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預留計劃在編制計劃時確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如有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信息詳見附表。
第十三條 英語專業、商務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通信工程專業(中外合作辦學)合作辦學方為英國安格利亞魯斯金大學,除英語外,其他語種考生請慎重報考,避免后續學習困難、就業困難。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對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認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投檔成績的確定、降分投檔政策等,按生源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根據在各?。ㄗ灾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生源分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20%,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不超過105%。
第十六條 學校以考生的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作為排序時的基準成績,遇到同分投檔成績,高考原始成績分數高者優先錄取。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績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說明進行同分錄取,文件上沒有說明的分別按語、數、外三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擇優錄取。學校在依照錄取原則分配專業時,當考生所報專業已滿額,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他符合條件的未滿額專業。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十七條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投檔與錄取按生源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藝術類專業與省級統考科類對應關系等按生源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執行。對進檔考生按生源省投檔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果某省投檔未計算綜合分,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x30%+專業統考成績x70%??偡窒嗤瑫r,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如與當年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文件規定不一致的,按生源?。ㄗ灾螀^、直轄市)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對進檔考生按生源省投檔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如果某省投檔未計算綜合分,則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條 湖南省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初中教師公費定向培養計劃(含省級優師專項)、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學生培養計劃等招生錄取工作按國家和湖南省有關政策執行。
第二十一條 湖南省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錄取規則:按照當年公布的預科招生計劃執行,學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以高考招生體檢表記載的信息為準,按教育部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學校根據《邵陽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第四章)要求對學生轉專業申請進行審批。
第二十四條 學校構建了以“獎、助、貸、勤、免(減)、補”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資助體系。學生在校期間有機會享受國家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享受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因嚴重傷病、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出現生活困難的學生,可申請臨時困難補助。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新生設有“綠色通道”,可先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五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忌鷳鶕救松眢w狀況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選擇專業,對未按規定選擇專業而造成后續深造和就業困難的,責任自負。
第二十六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已錄取學生無正當理由超過學校規定的入學報到日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不予入學注冊。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其解釋權屬于邵陽學院。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三十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邵陽市大祥區學院路七里坪校區
郵政編碼:422000
招生咨詢電話:0739-5432591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zsjy.hnsyu.net/zhaosheng/
監督投訴電話:0739-543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