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女子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長沙市中意一路160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1538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女子學院。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本科培養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女子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湖南女子學院學士學位證書。達到??婆囵B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湖南女子學院??飘厴I證書。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湖南女子學院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創辦于1985年,2010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院校,2021年獲批湖南省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學校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所公辦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全國三所獨立設置的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全國婦聯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國女子高校聯盟理事長單位。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包括:普通類、藝術類等。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忌浫〉?,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學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面向23個省(區、市)招生,男女生兼招。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辦學定位和發展規劃,堅持統籌安排、綜合平衡、合理配置辦學資源的原則,以往年招生計劃分配為基礎,結合各省(區、市)的生源狀況、畢業生就業情況、專業發展前景分析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招生計劃。學校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二條 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學校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確定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并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廳的相關規定使用預留計劃。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三條 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見下表。
第十四條 報考英語類專業的考生,必須為英語語種;報考非英語類專業的考生,不限制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不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第十五條 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報考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產品設計、學前教育、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空中乘務(??疲┑葘I。
第十六條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空中乘務(專科)專業要求:五官端正、身材勻稱、無明顯的“O”型或“X”型腿;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無色盲、色弱、斜視,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無語言功能障礙,無精神病史和傳染疾?。桓鶕萌藛挝徽衅感枨?,女生身高一般應達1.62m及以上,男生身高一般應達1.73m及以上,請達不到條件的考生慎重報考,避免后續就業困難。
第十七條 音樂學(師范)專業和音樂表演專業招聲樂和器樂兩個方向,其中,聲樂方向只招主考科目為聲樂的考生,器樂方向只招主考科目為鋼琴、手風琴、琵琶、二胡、竹笛、嗩吶、揚琴、古箏、笙、中阮、大提琴、低音提琴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 學校投檔比例不超過101%,生源?。▍^、市)招生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十九條 普通類本科專業考生錄取原則
(一)各生源?。▍^、市)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分。若投檔成績相同則按生源?。▍^、市)投檔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若生源省(區、市)無明確的同分排序規則,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同分排序后仍完全相同的,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若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調劑到其他符合條件且有空余計劃的專業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則退檔。
(二)有特殊要求的?。▍^、市)按其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藝術類本科專業考生錄取原則
省級統考專業成績及高考文化成績均達省藝術類同科類本科專業最低控制分數線,進檔后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用以下綜合分(綜合成績)作為錄取依據:
1.考生所在?。▍^、市)投檔錄取規則中已確定(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的,則按照考生所在省(區、市)規定執行,按投檔成績(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考生所在?。▍^、市)投檔錄取規則未確定綜合分(綜合成績)計算規則的,綜合分(綜合成績)換算方式為:
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70%+文化成績×30%)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則專業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音樂類、舞蹈編導專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則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文化成績×50%)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相同,則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仍相同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一條 空中乘務(專科)專業考生錄取原則
湖南省考生需參加由學校組織的專業測試,測試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湖南省專科最低錄取控制線,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投檔錄取。其他省(區、市)考生報考空中乘務(??疲I須符合本章程第十六條要求且達到生源?。▍^、市)??谱畹弯浫】刂品謹稻€后,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投檔錄取。
第二十二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認可各省(區、市)教育廳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照國家規定,遵循屬地原則,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五條 學校在國家設置的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之外,還設有綜合獎學金、學科競賽獎、交流學習獎學金、特殊困難補助、社會資助等各類獎、助學金。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新生報到“綠色通道”,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辦理先入學后繳費手續,同時為已申請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及時確認信息辦理回執(注:凡我省高考錄取新生可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到當地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第二十七條 學校轉專業政策按照《<湖南女子學院普通全日制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執行。
第二十八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三十條 學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持錄取通知書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當向學校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學校招生就業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三十四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中意一路160號
郵政編碼:410004
招生咨詢電話:0731-82766142、82766112
招生咨詢郵箱:hnndzsb@126.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zsc.hnwu.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31-8282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