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高職??普猩ぷ鳎ㄒ韵潞喎Q“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北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四條 學校性質: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圃盒?。
第五條 教育部院校代碼:13801
第六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紙坊大街110號。
第七條 畢業證書: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學籍的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國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八條 湖北生態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紀委監察室對高職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招生對象
第九條 招生計劃:學校根據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實際,統籌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產業發展趨勢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以及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并申報年度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總額制定2024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招生專業:2024年開設36個招生專業,即林業技術、園藝技術、林草生態保護與修復、中草藥栽培與加工技術、藥品生物技術、茶葉生產與加工技術、茶藝與茶文化、環境工程技術、園林技術、園林工程技術、花卉生產與花藝、工程造價、古建筑工程技術、環境監測技術、環境管理與評價、建筑室內設計、家具設計與制造、藝術設計、藝術教育、數字媒體藝術設計、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信息安全技術應用、物聯網應用技術、大數據與會計、木業智能裝備應用技術、移動應用開發、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森林生態旅游與康養、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現代物流管理、森林草原防火技術。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2024年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參加湖北省組織的技能高考、單獨招生及“3+2”中高職分段制轉段考核的中職畢業生(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詳見當地招辦編制的招生計劃文件)。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當年招生政策執行,招生錄取實施“陽光工程”,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對無專業志愿的考生根據各專業錄取情況,將錄取到計劃未滿專業。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 學校各專業無外語語種要求,非英語語種考生若被錄取到本校,進校后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 身體條件: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性別比例:男女性別比例不限。
第十六條 相關專業要求
1.湖北省鄉村振興(原精準扶貧)計劃只招收湖北省扶貧辦建檔立卡的家庭子女,經湖北招生信息網信息公示“2024年湖北省高職院校鄉村振興專項計劃報考資格”的考生可填報鄉村振興(原精準扶貧)計劃專業志愿也可填報其他專業志愿。
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以下專業志愿的考生:工業機器人技術(中俄合作辦學)。
3.森林草原防火技術專業只錄取填報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男女不限,男生凈身高170CM以上,女生凈身高160CM以上,身體健康、無色弱色盲、五官端正。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七條 學費標準:按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普通類專業5000元/年·人;藝術類專業(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6500元/年·人。
第十八條 學生獎助貸:學校設有多種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建立了以生源地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為輔的完善的資助體系。
第十九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開通“綠色通道”。辦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申請學費緩繳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電子注冊,取得學籍。凡發現有復查不合格、弄虛作假者,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hb-green.com
聯系電話:(027)59816699、59816688、59701122、59701133
18071047036(鄭老師)13707130558(崔老師)
QQ咨詢: 800151558
第二十二條 乘車路線:乘坐武漢地鐵7號線至紙坊大街站E出口可直達學校。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委員會委托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生源?。ㄗ灾螀^、直轄市)的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策、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