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普猩ぷ?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提高招生工作水平和生源質量,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校名:武漢交通職業學院。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黃家湖西路6號(郵政編碼:430065)。
第三條 學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上級主管部門為湖北省教育廳。辦學層次為專科,學制三年。
第四條 學校招生的主要類別有:
(一)參加普通高考的學生(含藝術類考生)。
(二)參加湖北省技能高考的學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設立招生辦公室。
第六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訂招生政策及錄取規則,并對招生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常設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法規、政策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政策,執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結合歷年各專業錄取報到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招生來源計劃。
(三)制訂學校年度招生章程。
(四)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五)代表學校錄取各類考生,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七)代表學校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八)配合各省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入學考試
第九條 普通高考考生(含藝術類)須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
湖北省中職技能高考類考生須參加湖北省統一組織的技能高考。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根據國家職業教育發展實際,服務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企事業單位人才需求,結合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及辦學條件,確定年度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內,根據教育部和各?。ㄖ陛犑?、自治區)有關招生政策,結合近幾年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編制及使用情況,合理編制年度招生來源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錄取工作按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當年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 考生電子檔案的投檔比例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級招辦的招生政策規定,平行志愿的投檔比例一般為1:1,順序志愿的投檔比例一般為1:1.2。
第十四條 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特殊專業除外,詳見招生簡章)。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部分專業建議符合以下身體條件要求的考生報考:
(一)輪機工程技術專業、船舶電子電氣技術專業:考生身高不低于155cm,身體健康,聽力正常,無口吃,無傳染性疾病,無肢體殘疾。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9及以上(或者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0及以上,且雙眼矯正視力均能達到5.0及以上),采用俞自萍假同色表測定,無紅綠色盲。
(二)航海技術專業:考生身高不低于160cm,身體健康,聽力正常,無口吃,無傳染性疾病,無肢體殘疾。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9及以上(或者雙眼裸視力均能達到4.0及以上,且雙眼矯正視力均能達到5.0及以上),采用俞自萍假同色表測定,辨色力正常,無紅綠色盲。
第十六條 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填報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條 錄取時,考生成績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投檔分數為準。
第十八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以考生高考成績(含加分)為準,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高考總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投檔的志愿成績同分排位確定專業錄取順序;投檔時如無志愿成績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總分(含加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優先錄取。
因專業招生計劃數所限不能滿足考生專業志愿的,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可按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政策和規定,調劑至其它志愿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作退檔處理。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九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具體收費標準按照湖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錄取的新生,戶口遷移遵循自愿原則。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學校對新生入學開通“綠色通道”。 辦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申請學費緩繳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規定的課程,德、智、體等各方面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頒發武漢交通職業學院畢業證書。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招生計劃等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武漢交通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27—88756299
學校主頁:www.whtcc.edu.cn
招生信息網:zs.whtcc.edu.cn
招生咨詢QQ:800866537
招生辦微信公眾號:wjyz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