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做好我校2024年普通高招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普通??普猩ぷ鳌?/p>
第二條 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三條 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委、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
第五條 學校國標代碼:50709 省內招生代碼:6313
第六條 辦學地點:
1.新校區:河南省平頂山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長安大道西段(鄭萬高鐵平頂山站西側)
2.園丁校區:河南省平頂山市衛東區園丁路10號院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茖W校
第九條 頒發學歷證書: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
2.頒發學歷證書的證書種類:普通全日制??飘厴I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普通??普猩娜粘9ぷ?。
第十二條 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下發執行。
第十四條 專業錄取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計劃公布形式: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布渠道:一是由有關省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我校通過招生章程與學校招生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時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按照“專業清”的原則,考生志愿優先,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同分數考生,按照綜合、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對其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藝術類和體育類錄取原則: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省定??普猩浫】刂品謹稻€,按總分核算分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原則上同意省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九條 所有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若生源省份有明確的投檔規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投檔規則,按我校錄取規則投檔。體育類錄取規則: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進檔考生按照我校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條 考生錄取健康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錄取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復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徇私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2024年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為:理工類:4200元/年,文科類:3700元/年,藝術類:60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祈椖浚ㄅc新西蘭維特利亞理工學院合作)收費按省教育廳備案學費標準執行。住宿費標準擬定為:8人間400元/生/年、4人間800元/生/年;如遇政策調整,按最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四條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專業收費與同類非校企合作專業相同,學校或企業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費、培訓費、就業委托費等名目費用,如有亂收費情況請撥打學校監督電話:0375-7066975。
第二十五條 頒發證書:學生完成學業,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統一電子注冊的“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飘厴I證書。
第二十六條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學校制訂有以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為主體,勤工助學、學院獎學金為補充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貸、助、補、減”多措并舉的資助辦法,保證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放棄學業。其中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請16000元;國家助學金按照不同情況,可申請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檔;另外學院勤工助學補貼標準為300元/生/月。學生在校期間表現優秀的困難學生,還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學院獎學金1000元/生/年,600元/生/年,400元/生/年三檔。
第二十七條 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1.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新生個人檔案須轉入我校。
2.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錄取資格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及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平頂山職業技術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校招生辦公室。
第三十條 學校地址:平頂山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長安大道西段(鄭萬高鐵平頂山站西側)
招生咨詢電話:0375-7066077 7066088
聯 系 人:趙老師 周老師
郵 箱: 68340848@qq.com
招生QQ群:667339693、628072835、793835617
學校網址:http://www.pdszy.edu.cn/
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s://zsc.pdszy.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