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河南工學院(英文:HE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國標代碼:11329 河南省招生代碼:6214。學校地址:河南省新鄉市平原路東段699號,郵編453003。
第三條 學校是河南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條 學校招生類別為:普通本科。符合《河南工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的畢業條件者頒發河南工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并接受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規模、調整招生計劃,并討論決定招生工作其他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校級主要領導擔任。
第七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咨詢、錄取和復查及其他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組長由分管紀檢工作的校領導擔任,辦公室設在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發展規模、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當年招生計劃,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核準后的招生計劃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學校嚴格遵照教育部規定,預留本科招生計劃數量不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本科招生計劃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檔時進檔考生超過執行計劃時的錄取,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遵照教育部總體部署,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二條學校按照理工類、文史類、藝術類分類錄取考生。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投檔比例按照各省招生部門有關要求執行,錄取時按招生計劃數分類錄取,缺額專業將在剩余投檔考生中擇優錄取。學校投檔嚴格按照各省相應批次投檔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河南省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為:學校對在投檔分數以上的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其專業。若總分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聽力”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河南省普通高考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為:學校嚴格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試院投檔規則進行錄取,使用河南省美術類統考成績,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河南省該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
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綜合分保留兩位小數后仍相同的,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若再相同,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已投檔考生遵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其專業。
第十六條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教育廳和各省教育考試院(省級招辦)有關照顧和優先錄取的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不設定男女生比例限制。對考生體質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五章 培養費用
第十九條 根據《河南省發改委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20〕456文件)我校制定以下收費標準:
(一)學費:
文史類本科各專業學費為4400元/年.生;理工類本科各專業學費為5000元/年.生;藝術類本科專業學費為8000元/年.生。
(二)住宿費標準暫定:800元/年.生。
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第二十條 我校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緊緊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將育人作為資助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立并完善“獎、助、貸、勤、減、免、補”七位一體的資助工作體系,構建全方位、全過程、全員參與的服務育人型資助工作體系,實現對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全覆蓋,切實守好“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初心,堅持做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前、入學時和入學后“三不愁”。
(一)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學生在?;虍厴I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復學后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16000元。
(二)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16000元。
(三)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家庭經濟困難的品學兼優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學校獎學金,根據成績評定,分為一、二等,獎勵標準分別為每生每年1200元、600元。
(四)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退役士兵均可享受本專科生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年3300元。
(五)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資助標準為每月480元。
(六)學費減免: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無法繳納學費的學生,特別是其中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等,實行減免學費政策,資助標準為1000元/學年。
(七)臨時困難補助:幫助學生解決學習生活中遇到的突發性、臨時性、特殊性的經濟困難,符合條件的學生單次申請資助標準為500至1000元。
(八)綠色通道: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暫緩繳納學費。入學后,學校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九)社會資助:由企業、校友及社會各界愛心人士捐贈至學校所設立的各類獎助學金,具體金額和人數由捐贈者和學校共同商定。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一條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發現違規現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河南工學院網址:http://www.hait.edu.cn。河南工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xx.hait.edu.cn/;電子郵箱:hngxy6214@163.com。咨詢電話:0373-3691234;傳真:0373-3691071;監督電話:0373-3691065。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河南工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