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 “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普猩ぷ鳎ㄒ韵潞喎Q“招生工作”),結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所涵蓋的主要招生類型有:
1.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考試的學生:含普通類和藝術類。
2.參加海南省對口單獨招生考試的學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三亞理工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4146014236
第五條 辦學層次:???/p>
第六條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學校地址:海南省三亞市吉陽區學院路191號
第八條 招生咨詢電話:0898-88350000
第九條 學校網址:www.ucsanya.com
第三章 招生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條 三亞理工職業學院設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職責: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和各項管理規定,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 三亞理工職業學院招生委員會常設機構招生工作辦公室,全面負責組織實施學校普通??普猩浫」ぷ?;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招生錄取過程的監督工作。
第十二條 三亞理工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廣大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監督電話:0898-88650539。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按照“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均衡”的原則,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群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4年面向國內29個?。ㄗ灾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最終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數以各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素質,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按照各省級招辦的有關錄取規定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
第十六條 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沒有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份,根據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專業之間不設級差分。在已投檔范圍內,考生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相同時,考生高考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高者優先錄取;考生高考總分也相同時,按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傳統高考省份相關科目理工類為數學+綜合,文史類為語文+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對于直接投檔到專業的省市和批次,根據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規則錄取。
第十八條 對于進檔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其他專業錄?。蝗舨环膶I調劑的,則不予錄取,進行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對于實行3+3或者3+1+2高考模式的省份,不設考試科目要求。
第二十條 特殊專業要求:對于進檔考生,國際郵輪乘務管理、旅游管理(游艇服務管理)游艇專業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女生身高在158cm—168cm、男生身高在170cm—182cm,無色盲、色弱,身體表露處無明顯疤痕的考生,請與未來相應職業崗位對身高要求有距離的考生慎報以上專業。
第二十一條 學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比例限制。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發現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對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第二十二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承認生源地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聯考專業錄取原則。
2.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專業,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所在?。ㄗ灾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
3.進檔考生錄取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專業課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文化課成績、語文、英語、數學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使用專業考試成績的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三條 我校各專業不限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但學生進校后均須以英語作為第一外語并達到相應水平。
第二十四條 學校認可各省級招辦有關加分和降分錄取的政策規定。涉及高考科目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政策按所在生源地的要求執行。
第六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學費標準
具體各專業學費、住宿費按照學校依相關規定核定公示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學費、住宿費收費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即學生繳費按入學當年的收費標準執行。轉專業、休學復學學生繳費標準按學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新生報到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照錄取通知書規定,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在報到日兩周內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并建立誠信檔案,報送考生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
第二十七條 證書頒發
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所有課程并取得相應學分,符合學校畢業條件的,準予畢業,頒發三亞理工職業學院全日制??飘厴I證書。
第二十八條 關于學校獎助學金政策
1.獎學金
激勵學生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設置的獎學金項目:
(1)國家獎學金獎勵對象為學習成績和綜合素質測評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海南省優秀貧困大學生獎學金獎勵對象為被學校等單位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獎勵標準分別為每人每年5000元和4000元。
(3)專業獎學金獎勵對象為二年級以上評選當年學習成績優秀,綜合測評成績良好的學生。獎勵標準為:一等專業獎學金每人每年2000元;二等專業獎學金每人每年1000元;三等專業獎學金每人每年500元。
2.國家助學金
資助對象為家庭經濟困難、退役軍人等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資助標準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每學年最高不超過3800元/生。
3.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新生和在讀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主要用于解決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住宿費等費用,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生源地助學貸款每學年最高可貸款16000元。
4.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5.新生綠色通道補助
新生綠色通道補助用于資助孤兒,或因重大疾病、家庭突發特殊情況等導致的經濟特別困難無力支付學費的新生,每人資助標準最高不超過5000元。
6.臨時困難補助
針對包括自然災害、疾病、家庭特殊變故等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學校根據具體情況給予一定的臨時困難補助。
第二十九條 退費辦法
按海南省教育廳瓊教計〔2008〕158號《海南省民辦高校學生退(轉)學退費辦法》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招生章程由三亞理工職業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