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做好學院2024年的招生錄取工作,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21年4月29日修訂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2018年12月29日修訂版)等有關法律和教育部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全稱: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
第三條 院校標識碼:4136013441,其他省(市、區)以當地公布的我院招生代碼為準
第四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五條 學院地址:江西省贛江新區共青城市科教大學城青年大道59號
第六條 學院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七條 學制:四年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向社會予以公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學院招生簡章,或在學院官網上查閱。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院招生錄取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十條 學院錄取批次在江西省為本科院校批次,在其它?。ㄗ灾螀^、直轄市)的錄取批次由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確定。調檔比例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文件規定為準。在考生保證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按照高考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完成招生計劃。
學院在浙江省、上海市、海南省、天津市、北京市、山東省、遼寧省、河北省、江蘇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廣東省、重慶市、貴州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安徽省、江西省、甘肅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的各專業選考科目具體要求,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具體投檔錄取原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各招生專業錄取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后順序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錄取,即在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前提下,再按專業志愿先后進行錄取,各專業志愿間不設專業級差。
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將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進檔考生只有專業服從調劑且其他條件符合被調劑專業要求,才予以錄取。
對進檔考生投檔分相同情況下,排序規則如下:
一、普通本科專業
(1)對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若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歷史類)或數學(物理類)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則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擇優錄取。
(2)對實行“專業(類)+學?!逼叫兄驹镐浫∧J降母呖季C合改革省份(自治區、直轄市),若考生投檔分相同時,按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投檔時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蝗缛韵嗤?,則衡量考生綜合素質檔案,擇優錄取。
(3)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ㄗ灾螀^、直轄市),若考生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文史類)或數學(理工類)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按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具體文件執行。
二、藝術類專業
參加藝術類考試的考生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該類招生工作規定執行。
三、其他要求按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錄取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學院對各?。ㄗ灾螀^、直轄市)的優惠加分政策在提檔和專業錄取時予以認可。
第十三條 學院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和日語,非英語、日語語種考生應慎重填報。
對報考商務英語專業、翻譯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十四條 招生錄取時男女比例無限制。報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考生應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選報符合自己身體條件的專業,否則,學院有權調劑到其它適合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招生工作在紀檢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錄取結果及時在學院官網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章 獎勵及資助政策
第十六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企業獎學金、商會獎學金、助學金等國家層面和學院層面的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學生獎助體系。
第十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院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企業助學金等為輔。
第十八條 學院設立了“院長獎學金”“十大三好學生標兵”“十大優秀學生干部標兵”“十大素質標兵”“十大自強標兵”“十大創新創業標兵”“十大優秀黨員標兵”“十大優秀團員標兵”“學習標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獎學金、先進榮譽評選制度。大二學年可申請參評,用以獎勵品學兼優學生,鼓勵同學們向優秀看齊。
第六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我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七章 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院收費標準按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贛發改收費﹝2016﹞417號文)執行。
13000元/年的專業:財務管理、財務管理(智能財務方向)、會計學(注冊會計師)、會計學、會計學(智能會計方向)、保險學、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金融科技、經濟統計學、工程造價、工程管理、工程審計、人力資源管理(數字人力)、市場營銷(數字營銷)、物流管理 (智慧供應鏈)、資產評估、法學、法學(數據法學方向)、知識產權、新聞學(新媒體方向)、新聞學(影視制作方向)、商務英語、翻譯。
14500元/年的專業:電子商務、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數智化方向)、大數據管理與應用、數字經濟。
15500元/年的專業:產品設計、數字媒體藝術。
各專業住宿費用為:1200元/年。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江西省贛江新區共青城市科教大學城青年大道59號。
辦公電話:0792-4391172
監督電話:0792-4346413
學院官網:http://xjg.jxufe.edu.cn/
電子郵箱:xdjjglxy@jxufe.edu.cn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入學后,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所在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修滿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學分,成績合格,符合學籍管理規定,符合畢業條件者,由學院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