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辦學地址:江蘇省徐州市潘安湖科教創新區學院路1號(潘安湖校區)、江蘇省徐州市銅山區上海路101號(泉山校區)。辦學層次:本科,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三條 學院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頒發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院學位授予規定的全日制本科生,授予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各?。ㄗ灾螀^、直轄市)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本科招生各項政策和規定的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人數、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兼顧歷年招生錄取情況,綜合分析,合理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審核后,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學院預留計劃不超過本院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報名條件
第十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一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對《指導意見》中規定的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原則上按不予錄取執行。學院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二條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應試語種限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入學后外語教學均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三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在填報專業志愿時,須符合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ㄗ灾螀^、直轄市)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符合科類要求。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院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普通類和藝術類專業分類分批次錄取。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錄取時按照當地招生主管部門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學院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加分投檔政策。按考生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的實際投檔成績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六條 學院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生源情況,與省級招辦協商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七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學院對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不設專業級差。投檔分相同時,按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的,文史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或首選科目為物理)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忌鷮I調劑范圍僅限在其所進檔的“院?!被蛘摺霸盒I組”內,參照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視覺傳達設計、影視攝影與制作、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生的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須達到所在?。ㄗ灾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考生投檔分從高到低順序擇優錄取,投檔分相同時,按所在?。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檔位次的,依次比較專業、語文、外語成績。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九條 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條 上述錄取規則若與相應生源?。ㄗ灾螀^、直轄市)招生錄取政策不符,則執行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錄取政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學院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院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二條 根據《關于優化民辦高校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蘇發改收費發〔2023〕677號),具體收費標準為:文科類學費18000元/生?學年,理工科類學費20000元/生?學年,藝術類學費22000元/生?學年。根據《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教育廳關于高等學校社會化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蘇價費〔2002〕369號、蘇財綜〔2002〕162號)文件精神,住宿費收取標準為1000元/生?學年。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嚴格按照國家和學院有關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處理。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院設置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院長獎學金、中國移動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學生獲獎比例可達45%。對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院另設置國家助學金、院長助學金,并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五條 聯系方式
地址:江蘇省徐州市潘安湖科教創新區學院路1號
郵編:221132
咨詢電話:0516-68161111、68161222
傳真電話:0516-68161068
監督電話:0516-68161096
電子信箱:kwzs@jsnu.edu.cn
學院網址:http://kwxy.jsnu.edu.cn
招生網址:http://kwzs.jsnu.edu.cn
學院微信公眾號:jssfdxkwxy
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kwxyzsb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一經發現,學院將依法依規追究其相關責任。
第二十七條 2024年學院招生錄取工作以本章程為準。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有關政策作出調整,以調整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江蘇師范大學科文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