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相關規定,為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基本情況
第二條 學校名稱:云南醫藥健康職業學院
第三條 學校代碼:14649(國標代碼)
第四條 學校性質:民辦(非營利性)
第五條 學校學制:三年
第六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辦學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海屯路296號
昆明市安寧市麒麟路19號
第八條 學校官網:www.ynmhc.com
第九條 聯系電話:0871-68314772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班子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其主要職責是研究制定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制度文件和方案,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項。
第十一條 招生處作為學校的常設工作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國家、教育部有關招生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政策。執行學校招生章程及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
(二)根據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和實施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組織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四)負責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五)對學校錄取新生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
第四章 招生計劃和專業、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學校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結合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市)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因素,綜合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四條 學校各專業收費嚴格按備案審批標準執行,收費標準如有變動,按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物價局規定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錄取期間,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
(一)專業志愿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原則,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設專業“級差”。對相同專業志愿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到缺額專業錄??;對不服從調劑者,做退檔處理。
(二)學校在可滿足考生第一專業志愿時,由于特殊原因,考生自愿申請錄取到非第一專業志愿,且該考生投檔成績高于申請錄取專業的最低分,原則上學??勺鹬乜忌庠刚{劑。
(三)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有關規定,色弱、色盲者需謹慎報考醫學類相關專業。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體檢復查工作,對不符合招生條件和各類弄虛作假的學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五)省級招辦未將考生電子檔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錄取。凡發現提供高考錄取材料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報省教育廳審批備案,學生退回原高考報名學校和戶口所在地。
第六章 畢業證書
第十六條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標準,頒發教育部備案的云南醫藥健康職業學院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享受國家普通高校畢業生待遇。
第七章 獎助政策
第十七條 黨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了獎、助、貸、減、免、補、勤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學校通過實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及校級獎助學金等項目,激勵、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并成長成才。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
第十九條 本章程及其他未盡事宜由學校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