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為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規范招生工作,結合學院工作實際,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名稱:昆明衛生職業學院
第三條 學院代碼(國標):14372
第四條 學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晉寧區昆陽街道東鳳路2005號。
第五條 辦學類型與層次:昆明衛生職業學院是經云南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具有招收普通專科層次學歷教育資格的全日制民辦普通??聘叩葘W校。
第六條 學歷證書:學生達到畢業資格審核條件后準予畢業,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全日制高等??茖W校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云南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研究制定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措施,并組織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八條 學院成立招生紀檢監察小組,負責學院招生工作實施過程中的紀律監督和監察工作,保證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學院招生處是招生錄取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院招生錄取的日常工作,組織和落實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院根據醫藥衛生行業的需求,結合學院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省(區、市)生源情況、畢業生就業升學情況、區域協調發展及國家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等因素,綜合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有關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院嚴格執行國家教育部及各?。▍^、市)的招生政策,實施招生“陽光工程”,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錄取按“成績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及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即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此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
第十四條 當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調劑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學院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相關?。▍^、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 錄取期間,計劃調整按程序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執行。
第十七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院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由于醫學類各專業學習和就業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國家《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前提下,身體健康狀況不適者請謹慎報考,否則今后會影響在該專業領域內升學和就業。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身體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九條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費,遵循屬地原則,各專業收費嚴格按照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如有變動按最新標準執行。學費:口腔醫學專業學費15000(元/生/學年),臨床醫學專業學費14000(元/生/學年),中醫學、中醫骨傷、針灸推拿專業學費13000(元/生/學年),護理、助產、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藥學、中藥學、預防醫學、康復治療技術、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公共衛生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口腔醫學技術、中醫康復技術、藥品質量與安全、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專業12000(元/生/學年)。住宿費:1000元/生/學年(8人間),1200元/生/學年(6人間),1800元/生/學年(4人間),3600元/生/學年(2人間)。
第二十條 黨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了獎、助、貸、減、免、補、勤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學校通過實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及校級獎助學金等項目,激勵、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并成長成才。
第六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一條 招生咨詢電話:0871-67882123;68301823;67883123(工作日接聽電話時間8:30—11:30,14:00—17:20)
第二十二條 郵政編碼:650600
第二十三條 學院網站:www.kmhvc.cn
第二十四條 通訊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晉寧區昆陽街道東鳳路2005號昆明衛生職業學院招生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4年普通專科的招生工作,自公布起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部門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學院招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