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考的考試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4152014577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辦學層次:???/p>
學習形式:普通全日制
辦學性質:公辦
填報志愿代碼:(以專業目錄為準)
學校情況簡介: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是半封閉式管理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職院校,現已建設成為水利水電特色鮮明的省級高水平高等職業院校,為國家級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全省首家開展“雙證書”試點高職院校。榮獲“全國學校德育工作先進集體”“全國水利系統先進集體”等百余項榮譽,培養和造就了數以萬計復合型技術技能人才,被譽為“貴州水利人才搖籃”!畢業生就業率穩居全省前列。
學院先后開辦柬埔寨亞龍絲路學院、哥斯達黎加絲路學院和巴基斯坦中巴絲路學院,引入德國AHK先進教學標準,與美國貝佛大學開展中外合作辦學。設立清鎮職教城唯一的HSK國際漢語標準化水平考試考點,成功入選“中國-東盟雙百職校強強合作旗艦計劃”項目,連續7年主辦或承辦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項目。
2023年,學院在金磚國家職業技能大賽國際決賽中獲“建筑信息建?!辟愴棁H總決賽一等獎,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共獲12項大獎,成為貴州唯一連續兩年獲得兩個及以上國賽一等獎的高職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招生機構:在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學院成立由分管院長負責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學院招生部門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報名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錄取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公開。
第五條 監督機構:紀檢監察室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監督再監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廉潔規范、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招生專業及計劃
2024年招生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第五章 報名時間、方式及流程
第七條 報名條件:符合貴州省普通高考報考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體健康狀況均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考生。
第八條 報名時間及方式:凡符合報考資格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考生,須根據省招生考試院公布的《貴州省2024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登陸省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zsksy.guizhou.gov.cn/)填報志愿,填報學院平行一志愿選擇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面向貴州省招收2024年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實行考生自由報考,錄取分數標準,執行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確認的??其浫》謹稻€。
第十條 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一條 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二條 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檔)考生,確定專業原則:志愿優先原則。
第十三條 在錄取不滿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當考生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服從調劑的,將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第十四條 對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教育部及有關生源省級招生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錄取結果將通過生源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網公布。
第十六條 錄取方式:網上遠程錄取。
第十七條 放棄錄取咨詢:考生可以在投檔開始12小時內撥打咨詢電話:0851-85938823,之后概不受理。
第七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措施
第十八條 嚴格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1.學費:普通專業:每生3500元/年
大數據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每生18000元/年(作為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本項目不享受國家有關免學費政策)
2.住宿費(公寓):六人間:每生1100元/年
四人間:每生1200元/年
3.書費:每生600元/年左右(據實結算)。
第十九條 資助政策
1.國家獎學金
獎勵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秀的學生,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
獎勵資助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
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含退役士兵學生),資助標準為平均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4.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由國家開發銀行貴州省分行向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辦理。標準為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在校期間利息由國家承擔。
5.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
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后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金額,按學生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 (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償還之前產生的利息)兩者金額較高者執行;復學或新生入學后學費減免金額,按學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
6.貴州省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專項學生資助(原貴州省教育精準扶貧學生資助)
向全日制貴州省戶籍脫貧家庭在校學生(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提供專項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免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3500元。
7.大學生應征入伍一次性獎勵
向全日制參軍入伍的學生給予一次性獎勵,標準為畢業生每人不低于6000元,在校生每人不低于5000元,新生每人不低于4000元。
8.省屬普通高校畢業生下基層就業或服務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對到我省基層單位就業或服務,服務期滿3年以上(含3年)的畢業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標準為每生每年不超過6000元。
9.綠色通道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入學后,學校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10.勤工助學
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勞動取得合法報酬,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提高綜合能力,報酬標準為每生每月650元。
11.臨時困難補助
家庭或個人遭遇突發性、臨時性、特殊性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請臨時困難補助,補助標準為3000元-15000元。
12.學生獎學金
獎勵全日制品學兼優的在校生,標準為一等獎學金1000元,二等獎學金600元,三等獎學金300元。
第八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條 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飘厴I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學院統一推薦就業,也可以根據自己情況自主擇業。
第二十二條 搭建升學立交橋,應屆畢業生可通過“專升本”統一考試,升入我省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學習,成績合格可獲得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條件的將授予學士學位。
第二十三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 0851—85938823
通訊地址:貴州省貴陽市清鎮職教城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
郵 編:551416
2024年高考統招水院QQ群:155611675
學院網址:http://www.gzsdzy.cn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貴州水利水電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