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2024年招生工作有序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司法部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工作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4年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堅持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接受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學院全稱: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3813)。
第五條 學院地址: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凱江路二段32號
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青衣江東路一段333號
第六條 辦學層次: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是經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政法類普通高等職業學院。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等工作。
第八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由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十條 學院招生專業有:法律事務、司法警務、刑事執行、行政執行、社區矯正、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刑事偵查技術、安全防范技術、智能安防運營管理、司法信息技術、大數據技術、司法信息安全、法律文秘、消防救援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和建筑消防技術。其中,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行政執行、罪犯心理測量與矯正技術、司法信息安全和司法警務6個專業為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
第十一條 學院招生計劃、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并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其中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女生招生比例不超過20%。
第四章 報考條件
第十二條 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報考條件
(一)考生必須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品學兼優。
(二)考生年齡不超過22周歲(200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
(三)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以外,考生還應符合以下體檢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內蒙古、青海籍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體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內蒙古、青海籍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體重不低于45公斤;身體勻稱;雙眼裸視視力不低于4.7(做手術達到均可),無色弱、色盲;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和缺陷,兩耳無重聽,無口吃,無文身,無各種殘疾,直系血親無精神病史;無傳染性疾病及不能適應警體訓練和警務化管理的其他疾病,身心健康。
第十三條 非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報考條件
(一)考生必須擁護黨的基本路線,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紀守法,品學兼優。
(二)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除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以外,考生還應符合以下體檢要求:五官端正,體形勻稱,心理健康;身體無殘疾,面部無明顯疤痕,無文身;無傳染性疾病及不能適應警體訓練和警務化管理的其他疾病,身心健康。未婚。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錄取文件、錄取批次和調檔比例進行投檔,對投檔考生依照“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擇優錄取??忌羲袑I志愿都無法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學院將根據考生分數和各專業具體錄取情況調劑到未錄滿專業;考生若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錄取且不服從調劑的,原則上按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考生錄取安排在??铺崆芭幢粚?铺崆芭浫〉目忌挥绊懫浜罄m批次的錄取。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同分排序規則為: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和外語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和外語成績。
第十六條 學院在錄取時,認可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學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檔分數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工作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錄取結果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官方查詢平臺或學校官網上查詢,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達。
第十八條 學院外語課程教學統一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報。
第六章 審查復審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身體條件復查,對不合格者,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七章 畢業生就業
第二十條 依據國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學生畢業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認可的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飘厴I證書。
第二十一條 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統面向學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四川籍生源)單獨設置公務員(人民警察)招錄計劃,實行定向招錄。其他畢業生就業按國家相關就業政策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 學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在內蒙古自治區、青海省的具體招生要求和工作安排,將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青海省教育考試網和學院官網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三條 學院經教育部批準開展的高職單招工作,按照當年制定的高職單招招生章程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生在校期間統一著人民警察制服,佩戴學員標志,實行警務化管理。
第二十五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院級獎學金等激勵機制,獎勵優秀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國家政策規定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及時申報國家助學金、學院助學金等。學院還設有部分勤工助學崗位,以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解決實際問題,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六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咨詢、監督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838-2501823、2503811
傳真:0838-2501823
郵政編碼:618000
學院網址:http://www.sjpopc.edu.cn
Email:zs@scsfjy.com
監督電話:0838—2504526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由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