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學校招生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以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學校概況
第一條 學校簡介
一、學校代碼:13645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形式:全日制
四、辦學類型:普通本科高校
五、學習時限:本科四年
六、學校地址: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東盟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大道16號(南寧東盟校區);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雁山區雁山街317號(桂林雁山校區)。
七、南寧理工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的本科層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堅持“育人為本、質量立校、特色強?!钡霓k學理念,學校堅持立足廣西,面向全國,服務地方,服務行業,努力培養思想品德優良、知識結構合理、實踐能力突出、創新意識和創業能力強、適應行業和區域經濟發展需要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建設區域一流、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高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二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的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三條 南寧理工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四條 南寧理工學院根據本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確定本校生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
第五條 招生計劃最終以教育部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為準。學校在全國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計劃數,以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數據為準。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不超過本科招生總數1%的計劃,用于平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質量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四章 招生對象
第六條 面向全國招收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考生必須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第七條 招生各專業對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
第八條 考生身體健康且無傳染疾病,身體條件必須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要求。
第九條 美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色弱。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及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德、智、體全面考察,擇優錄取。學校招收新生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按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分類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按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及辦法進行錄取。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市、區)嚴格按照學校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學校認可各?。ㄖ陛犑些p自治區)經教育部備案的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
第十二條 對于投檔至我校的考生,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照其專業志愿安排專業,各專業錄取不設專業志愿級差。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確定的投檔同分排序規則執行??忌袑I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 1:1 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考生,需參加生源所在?。ㄗ灾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和藝術專業成績需達到本省相應批次、科類最低錄取控制線,按照各省的投檔分或綜合分分數從高到低錄取。若出現綜合分相同的情況,則按藝術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十四條 體育類考生,需參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體育統考考試,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和體育統考成績需達到本省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線,按照各省的投檔分或綜合分分數從高到低錄取。若出現綜合分相同的情況,則按體育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對有參加非法組織以及有不良誠信記錄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嚴格執行國家、廣西壯族自治區有關收費文件規定。其中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藝術設計學、數字媒體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攝影、藝術與科技專業29800元/年;土木工程、工程造價、地理信息科學、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網絡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商務、國際經濟與貿易、會計學、財務管理、工商管理、學前教育、英語、商務英語、漢語言文學、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人工智能、網絡與新媒體、廣告學、智能建造、跨境電子商務、金融科技、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數字經濟專業24800元/年。
宿舍實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費標準為:八人間3000元/年,六人間3500元/年,四人間5000元/年。依據桂發改收費規[2019]1145號。住宿費收費標準包含每生每月定額用電用水量的水電費(定額用電、用水量分別為5度/人/月、5立方米/人/月)。實際用電、用水量超出定額的,超出部分的水電費按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價格計收。最終收費標準以當年學校官網公示為準。
服務性收費項目:學生公寓常溫水不收取費用,學生宿舍熱水費38元/立方米;借閱圖書15天內免費,逾期費0.1元/冊/天;學生證補辦費5元/本;校園一卡通補辦費20元/卡。學生在校期間使用校園卡等儲值卡即時支付服務性收費的,退學時學校會將卡里余額全部退還給學生;學生預交的服務性收費,學校據實結算后將余額全部退還給學生。
代收費項目:教材費1000元/學年,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收費按照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執行;軍訓服裝費按照實際進價收?。惑w檢費147元/人(含結核病篩查項目)。學生辦理退(轉)學手續時,代收費相關具體項目還沒有實施的,學校將預收的代收費全部退還給學生;代收費相關具體項目已經實施的,學??刹煌诉€預收的代收費。
第七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七條 新生應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提前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一周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3個月內,學校將進行全面的入學資格復查,取消不符合有關規定的已報到學生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民辦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桂發改收費規〔2019〕1145號)規定:若學生因故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計算清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開學前申請退 (轉)學并經學校同意的,學校全額退還已收取的學費、住宿費。開學后未入讀的,按90%計退學費、住宿費;入讀1個月(含)以內的,按85%計退學費、住宿費; 入讀超過1個月至1個學期的,按50%計退學費、住宿費;第1學期讀完,第2學期入讀3個月(含)以內的,按20%計退學費、住宿費;第1學期讀完,第2學期入讀超過3個月的不再計退學費、住宿費。
第二十條 為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激勵學生全面發展,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對全日制在校生實行獎助學金制度。主要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學院獎學金等。同時,為了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與工作能力,學校向學有余力的學生提供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一條 畢業生學習成績合格者,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頒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南寧理工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南寧理工學院學士學位。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南寧理工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對考生及其家長因參加中介機構或個人的招生活動而造成的損失,我校概不負責。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三條 學校招生網(www.bwgl.cn/bkzsw/),咨詢及查詢錄取相關信息請撥打0771-6031555、6031666、6031777、0773-8998009、8998088、8998018(錄取期間的聯系電話將在我校官方網站公布)。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南寧理工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經南寧理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凡此前以南寧理工學院(原桂林理工大學博文管理學院)公布的本科招生工作的規定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南寧理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有關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