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湛江幼兒師范??茖W校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湛江幼兒師范??茖W校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50853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湖光校區:湛江市麻章區雷湖快線湛江教育基地南環路1號;郵政編碼:524084
遂溪校區:湛江市遂溪縣遂海路182號;郵政編碼:524300
廉江校區:湛江市廉江市黃村街17號;郵政編碼:524400
赤坎校區:湛江市赤坎區寸金四橫路8號;郵政編碼:524037
第六條 辦學層次:???nbsp;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湛江市人民政府
學校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相應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湛江幼兒師范??茖W校,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荚囌猩?,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校學生和招生就業處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在廣東省內錄取批次為??婆?,在外省錄取批次根據各生源?。▍^、市)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藝體類(含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體育類)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在廣東省報考本??茖哟卧盒<皩I,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市),學??筛鶕魇〖壵猩k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忌稒n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為語文、數學、外語為必考科目,從歷史、物理中選擇一門作為選考科目,從生物、化學、地理、政治中選擇兩門作為選考科目。
省外相關工作規定及錄取規則,按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藝體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份,按各?。▍^、市)投檔規則出檔后,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術科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和省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50%+省統考成績×2.5×50%。),學校根據“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錄取。當考生綜合分相同時,按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二十三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四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五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在各省份執行各?。▍^、市)招生辦公布的加分項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適用于投檔及專業分檔。符合國家和?。▍^、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優錄條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考生學業水平成績的要求,按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省外相關工作規定及錄取規則,按各?。▍^、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 衛生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八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錄取政策和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資格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條 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10號)公布的標準執行。
學前教育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文史類(不含學前教育)專業學費5250元/生?學年;工科類(含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學費 6410元/生?學年;藝術類(含音樂教育、美術教育)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校企聯合培養(椰林訂單班)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和電子商務專業學費5250元/生?學年;住宿費650-14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一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學校設綜合測評獎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及優秀畢業生等獎項,同時學校設有新生資助、就業幫扶、學校助學金等校內資助項目。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二條 招生咨詢
咨詢電話:0759-2729123;0759-7600813;0759-6606023;
電子郵箱:xzc@zhjpec.edu.cn
學校網址:www.zhjpec.edu.cn
招生網址:www.zhjpec.edu.cn
第三十三條 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紀檢監察審計室
聯系人:梁老師
監督電話:0759-2729106
電子郵箱:jjsj363@126.com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普猩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由湛江幼兒師范??茖W校授權湛江幼兒師范專科學校學生和招生就業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市)的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