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院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文件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2024年三年制普通??普猩ぷ?。
第二條 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名稱及代碼:
學院名稱: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545
第五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乒k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六條 地址:濟南市長清區大學科技園玉皇山路東側(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監督等工作,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條 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條 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紀檢部門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條 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通過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學院微信公眾號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一條 按公布的招生計劃,根據各省志愿填報和投檔規則,接受省招生考試機構投檔。
第十二條 調檔比例: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省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省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第十三條 錄取原則:學院認真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招生考試機構招生錄取的有關規定,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進行錄取,按考生高考投檔成績由高到低,依次根據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若專業計劃未錄滿,則根據省招生考試機構投檔,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錄取。
第十四條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五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通過學院網站、學院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向社會公布,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通訊地址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十六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退費及獎助學金情況
第十七條 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完善高校學費收費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559號)文件執行。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院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畢業證書名稱及類別
第十九條 學生學習期滿,達到學院規定的要求,頒發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學歷證書進入教育部學歷查詢系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度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文件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31-87198317 傳真:0531-87198300
學院網址:www.sdse.cn
招生郵箱:t87198317@126.com
學院地址:濟南市長清區大學科技園玉皇山路東側(山東特殊教育職業學院)
郵政編碼:2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