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維護考生和學校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化工職業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化工職業學院2024年度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化工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化工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化工職業學院 學校代碼:13319
第五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濰坊市濱海經濟開發區漢江東一街03699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化工職業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制定相關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九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工作辦公室。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組織和實施工作。
第十條 山東化工職業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與專業:各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報考指南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和各?。ㄊ校┙逃猩荚囋河嘘P文件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1.分數優先原則。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高考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各專業無級差。對于投檔分數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語文、數學、英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2.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3. 各專業無選科要求。
4.招收外語語種不限,學院提供英語教學。
5.無相關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
6.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7. 報考空中乘務、機場運行服務與管理、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2cm—184cm,女生身高160cm—174cm;無違法犯罪記錄。達不到要求的不可報考。
色盲考生不可報考分析檢驗技術專業。
8.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規定。
9.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工作辦公室咨詢電話,學院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三條 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完善高校學費收費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559號)文件執行。
第十四條 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學院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院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六條 新生報到后,所有新生均須參加由學院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名資格、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十七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化工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八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學制及學習方式
所有被錄取的考生(含退役軍人和社會人員考生)必須以全日制方式參加學習,學制3年。
第十九條 轉專業事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及學校具體管理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山東化工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附:學院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6-7575021 7575089 7575196
傳 真:0536-7575196
學院網址:http://www.qledu.net/
微信公眾號:山東化工職業學院
電子郵箱:sdhy2003@126.com
通信地址:山東省濰坊市濱海經濟開發區漢江東一街03699號山東化工職業學院,郵編:26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