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以及教育部、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我校2024年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工作的各項規定執行。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第一醫科大學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學校代碼:10439
第四條 學校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青島路6699號(濟南校區);山東省泰安市長城路619號(泰安校區)
第五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普通高等本科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其他領導任副組長,各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集體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條 招生就業部為學校招生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九條 招生計劃: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網站及招生簡章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條 錄取批次
(一)山東省內考生的錄取批次:1.公費醫學生:普通類提前批;2.普通本科(含地方專項計劃、中外合作辦學等):普通類常規批;
(二)學校在山東省外招生均為本科計劃,錄取批次以各省公布的批次為準。
第十一條 計劃公布:分省來源計劃與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忌赏瑫r在學校招生網站查詢。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除招生計劃中特別注明的專業外,學校不限制考生的應試外語語種。學校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俄語、日語。特別提醒:護理學(中外合作辦學)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采用英語授課,建議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謹慎填報該專業志愿。
第十三條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 體檢標準: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管理規定予以調整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色盲色弱的考生有嚴格的專業限制,請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填報。
第十四條 男女比例:學校對往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按照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結合各省的志愿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文化考試成績,公平競爭、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當地省級招生部門制定的政策執行,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按公布方案執行。按專業組填報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第十七條 未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普通文理科)
(一)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原則和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取??忌拔幕偡帧毕嗤那闆r下,參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成績位次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予以退檔。
(二)未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招生計劃1:1范圍內的考生按“專業志愿優先”原則錄?。粚λ鶊髮I已滿且不服從調劑者,予以退檔;同時對其余考生按成績排序依次遞補直到完成錄取。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
(三)征集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各專業錄取均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八條 各省份錄取規則原則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執行,如當地省級招生機構確有特殊要求,則參照考生所在省份錄取規則協商執行。其中,我校對內蒙古考生錄取規則為“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
第十九條 部分招生類型說明
(一)地方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招生是我省面向農村和原貧困地區實施的招生類型,均為本科層次,招生高校主要為我省省屬重點高校。高考成績公布后,考生須在規定日期前到所在縣(市、區)教育(教體)局資格審核承辦部門進行資格審核,具體報名條件要求,請登錄山東省教育廳官網查看《關于做好2024年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學生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獲得我省地方專項資格的考生需在普通類常規批填報地方專項計劃志愿。
(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為進一步提高教育國際化水平,培養高層次、具有國際化視野的應用型人才,我校積極對接健康中國戰略、健康山東行動和建設需求,圍繞醫養健康產業,立足山東、面向全國的護理人才需求,與意大利“路易吉?萬維特里”坎帕尼亞大學合作舉辦護理學本科專業。
第六章 收費、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費標準按照《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完善高校學費收費政策的通知》(魯發改價格〔2023〕559號)文件執行。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通過獎、貸、勤、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有關規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的復查工作。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 證書頒發:
(一)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
(二)證書種類:1.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2.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眼視光醫學、麻醉學、放射醫學、精神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專業的普通本科畢業生具有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各專業報考執業醫師類別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其 它
第二十四條 我校招生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如遇網絡傳輸等其他因素造成的招生遺留問題,由我校和有關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協商解決。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一)聯系地址: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青島路6699號(濟南校區) 郵編:250117;山東省泰安市長城路619號(泰安校區) 郵編:271016
(二)聯系部門: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招生就業部
(三)聯系電話:0531-59556875(濟南校區)0538-6231707(泰安校區)
(四)聯系郵箱:sdfmuzsb@163.com
(五)學校網址:http://www.sdfmu.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enrollment.sdf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