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教育部及甘肅省教育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招生工作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高職(??疲┱猩ぷ鳌?/p>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名稱: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第六條 學校代碼:11806。
第七條 辦學層次:高職(??疲?。
第八條 辦學類型:高等??茖W校。
第九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十條 頒發畢業證書學校名稱:隴南師范高等??茖W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和確定招生計劃,研究解決學校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辦公室作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常設機構,全面負責招生計劃的編制和執行,負責招生宣傳、生源組織、錄取等各項工作。
第十三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結合辦學實際,科學、合理地制定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最終下達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錄取工作全部通過計算機遠程網上進行。按照“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省級教育考試院按規定的批次及辦法、依據公布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及高考志愿,遵循“平行志愿投檔”方式,按實際情況向高校進行投檔。投遞院校志愿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從志愿”的原則。
第十七條 學校錄取時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八條 院校專業錄取規則:
1.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從志愿”的原則,依據專業計劃、文化課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加分)、專業志愿等,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專業。所報專業均錄取不上時,服從調劑者調劑到其他未錄滿專業,不服從調劑者退檔。
2.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以考生專業成績為主,按照“分數優先、遵從志愿”的原則分配專業。
第十九條 各專業原則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計劃進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或取消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二十條 經首輪投檔后未錄滿的專業,則征集志愿再投檔,直到錄滿為止。如果部分專業征集志愿仍未錄滿,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二十一條 所有專業外語語種均要求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困難資助
第二十二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甘肅省財政廳、甘肅省發改委(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文件的規定執行。學費45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舞蹈表演、藝術設計)學費5000元/學年,住宿費:6至5人間900元/學年;8至7人間800元/學年。
第二十三條 助困、獎優政策
為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建立了以“獎、助、貸、補、勤、減、免、緩”及“綠色通道”為主的“八位一體”學生資助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全日制普通專科學生,在校期間均有機會享受以下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
(一)國家獎、助學金:按甘肅省教育廳下達的指標和評選條件評審,每學年評定一次,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一等4500元/年、二等3300/年元、三等2000元/年)。
(二)學校綜合獎學金:學校為鼓勵品學兼優積極上進的學生,設立學校綜合獎學金。獎項按學年分等級評審,獎金900—2000元。
(三)單項獎學金:在省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主辦的競賽活動中獲得獎項的學生,均可申請學校單項獎學金,獎金600元—3000元。
(四)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校受理并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業務。
(五)勤工助學: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計發籌金予以資助。
(六)服兵役學生國家資助: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招收為士官、退役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實行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學費減免。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300元。
(七)“綠色通道”和免學費: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開通綠色通道,幫助其順利入學,對特殊困難學生實行免學費資助。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或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我校招生就業工作處是學校負責招生工作的唯一部門,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隴南師范高等??茖W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學校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甘肅省成縣河東區隴南路34號
郵政編碼:742500
聯系電話:0939-3203309(招生就業工作處招生辦公室)、0939-3201436(校辦)
傳真:0939-3201436
學校網址:http://www.lntc.edu.cn
電子信箱:lnszzsb@163.com(招生就業工作處)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面向社會公開發布,由隴南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