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訂及核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為確保我校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積極推進招生工作依法管理,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泉州醫學高等??茖W校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在2024年普通高考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國標代碼:12634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辦學層次:高職(??疲?/p>
學 制:三年
辦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安吉2號(郵編362011)福建省南安市羅東鎮(郵編362324)
第三章 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三條 2024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第四章 外語考試語種要求
第四條 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第五章 招收男女比例
第五條 所有專業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第六章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第六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對于患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第一款中所列疾病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
患有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我校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康復治療技術、呼吸治療技術、針灸推拿、醫學影像技術、中醫養生保健、護理、助產、老年保健與管理、藥學、中藥學、藥品生產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藥品質量與安全、醫學檢驗技術、衛生檢驗與檢疫技術、預防醫學、健康管理等專業不予錄取。
新生報到后學校將組織身體復查,如果發現身體狀況與考生高考體檢不符、隱瞞身體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學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不能錄取,學校將作退學處理。
第七章 錄取原則
第七條 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全面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根據各?。ㄗ灾螀^、直轄市)投檔政策,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八條 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按照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兩類分開劃線,按類分批次分開投檔。高職(??疲┡O常規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錄取模式。
第九條 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該省投檔原則,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規則,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如果考生選擇服從專業調劑,則從高分到低分隨機調錄到計劃未滿的專業直至滿額;如考生選擇不服從調劑,則做退檔處理。
第十條 同分排序。執行各?。ㄗ灾螀^、直轄市)同分排序規則。
第十一條 加分政策。嚴格按照2024年教育部及各省的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定向招生(定向基層醫療機構)
定向類型。定向招生包括高職本科貫通和高職高專兩個層次,以高職高專層次為主。
招收對象。招生對象為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福建省內生源。戶籍在定向縣(市、區)或平潭綜合實驗區,且在該縣(市、區)或平潭綜合實驗區報名并參加普通高考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不含中職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
簽訂協議??忌阡浫『笈c當地縣(市、區)或平潭綜合實驗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或縣總醫院)簽訂協議(畢業后由縣<市、區>或平潭綜合實驗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安排其到基層醫療機構工作),并持定向培養協議入學,未簽訂協議者,取消錄取資格。
培養方式。定向醫學生在校期間,無特殊原因不得轉學、轉專業、畢業前不得解除定向培養協議,戶籍仍保留在原戶籍所在地,畢業后可按有關規定遷入定向就業所在地區。具體要求以跟當地縣(市、區)級衛生健康部門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為準。
高本貫通層次定向生在高職畢業前須參加高職本科貫通人才培養項目高職本科轉段選拔考試,通過者進入本科階段學習;未通過者,經簽約地縣(市、區)級衛生健康部門同意,解除定向培養協議,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學費等補助后自主擇業。
第十三條 福建醫科大學高職本科貫通項目
招收對象為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福建省內生源。招生批次、招生代碼、招生計劃以福建省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在福建省高職(??疲┡武浫?,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錄取模式。學生在高職(??疲╇A段由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負責學籍管理,轉段本科后由福建醫科大學負責學籍管理。教育教學工作由兩校共同負責。
臨床醫學專業學制為“3+3”年,即高職階段3年+本科階段3年。學生在完成高職階段學業且達到畢業標準的,可取得由泉州醫學高等??茖W校頒發的三年制??飘厴I證書。學生在高職(??疲W習期間須參加福建醫科大學組織的中期考核、技能考核,通過考核的學生方可參加省教育廳與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轉段考核,轉段考核合格者進入福建醫科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本科階段達到畢業條件者可取得福建醫科大學頒發的??破瘘c本科三年制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標準者可獲得福建醫科大學頒發的醫學學士學位。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嚴格按照《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我省公辦學校高職高專學費標準有關問題復函》(閩價費〔2012〕356號)文件核定的標準收費,醫學類專業收費標準為6600元/人?學年,一般專業收費標準為6000元/人?學年,以上學費不包括住宿費及教材費等其他費用。若福建省價格管理部門、福建省財政廳有新文件規定出臺,則以新文件規定執行。
嚴格按照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等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公寓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閩價費〔2012〕567號)和泉州市價格管理部門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學生宿舍已統一安裝空調,以下住宿費均已含空調使用費,住宿收費標準分別有:1300元/(人?學年),870元/(人?學年),750元/(人?學年)和650元/(人?學年)等。以上收費如有變動,以價格管理部門核定為準。
第九章 轉專業及學歷文憑
第十五條 根據《泉州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專業規定》(泉醫?!?022〕175號)文件相關要求申請辦理,招生時國家已有明確規定不能轉專業的體育類專業學生原則上不予轉專業。符合文件規定者,經審定后方可轉專業。
第十六條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頒發證書學校名稱:泉州醫學高等??茖W校。
第十章 監督與保證
第十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制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實施辦法和工作細則,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八條 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基本保障是招生系統內部的廉潔自律,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條例》及《教育部關于實行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嚴格執行教育部提出的“十公開”和“六不準”。
第十一章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第十九條 考生可在錄取結束后登錄各招生?。ㄖ陛犑?、自治區)教育考試主管部門或我校網站查詢本人錄取情況。我校在錄取結束后,及時寄發泉州醫學高等??茖W校2024年新生錄取通知書。
第十二章 獎勵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校已形成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新生綠色通道、新生入學獎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困難補助等較為完善和規范的資助體系。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泉州醫學高等??茖W校招生就業處(國際交流與合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區安吉路2號(郵編362011)
福建省南安市羅東鎮(郵編362324)
學校網址:https://www.qzmc.edu.cn
聯系電話:0595-22136682 2278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