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調劑的基本條件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含加分)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一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和招生學院復試細則中規定的準予參加復試的條件。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參加初試的統考科目涵蓋擬調入專業初試的所有統考科目,統考科目視為相同。統考科目為數學一(301)的可以調入數學二(302)和數學三(303),考數學的可調入未考數學的,英語一(201)可調入英語二(204),反之則不可調。
4.原則上,調劑考生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屬于同一學科門類。綜合考慮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學科情況,對一志愿報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學科的考生,調入相同專業時,在滿足學院要求的學術條件前提下,結合考生統考科目數學、英語成績及個人相關專業背景、綜合素質,優先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對申請我校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并綜合考慮思想品德、專業背景、個人綜合素質等擇優遴選進入復試。各學院要規范制訂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不得簡單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一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6.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一類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一類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8.同一門類下學碩和專碩之間若滿足調劑其他基本條件,可相互調劑。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一類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在一志愿專項計劃未錄滿的情況下,可申請調劑到該專業的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巴艘鄞髮W生士兵”專項計劃初試成績要求。
10.我校不接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強軍計劃”和“援藏計劃”的調劑考生。
11.所有擬調劑到我校的考生必須保證學籍、學歷的真實準確,若出現學籍學歷等問題導致不能錄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12.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包括:外單位調劑、本校內部調劑,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系統”),否則無效。
二、調劑辦法及流程
符合國家及我校接收調劑條件的考生,可申請調劑我校招生名額尚有缺額專業的學院,具體辦法及程序如下:
1.研究生院將在調劑系統發布缺額專業接收調劑信息,并根據本校各專業錄取情況即時更新缺額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
2.所有調劑考生須在規定時間之內登錄調劑系統(網址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根據我校公布的缺額信息履行調劑程序填報調劑志愿,否則,調劑無效。
3.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具體以各招生學院缺額情況或調劑系統內公布的時間為準),考生志愿鎖定時間為24小時。具體調劑規則請參考各招生學院調劑辦法。
4.實行差額復試,學校將通過調劑系統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應及時在規定時間內點擊“確認”同意參加復試,考生確認參加復試后,學院對已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安排復試,具體復試事宜請聯系報考學院。調劑考生復試筆試科目與初試科目相同者,須提前與學院溝通,在加試科目中任選一門考試。被其他學校待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本校調劑復試。
5.我校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確定待錄取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調劑系統網上確認。考生確認后,即視為被我校待錄取。被我校待錄取的考生須與學院簽訂誠信承諾書。
6.我校會給考生預留充裕的復試或待錄取確認時間,請及時關注并確保復試期間手機暢通。在規定時間內未確認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或待錄取資格。
7.所有填報我校調劑志愿的考生,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我校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報考我校未被待錄取的考生可向外校調劑,各招生學院應積極協助報考本單位未被錄取的考生做好調劑工作。
8.接收我校待錄取的調劑考生原則上一律不予解鎖。
三、其他
1.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應屆生申請調劑非全日制時,應提前了解就業、學習方式、獎助貸等相關國家政策,并提交知情書。
2.調劑考生的具體復試方式詳見各招生學院復試細則。
3.招生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再次復試,再次復試不合格者,取消待錄取資格或學籍。
4.本辦法解釋權歸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