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大學是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教育部與貴州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的高校之一。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23〕1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高水平運動隊建設需要和人才培養目標,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生源省份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2024年普通高考報名;
(二)考生已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稱號??忌\動員技術等級證書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查詢”系統的信息為準。考生所報考的運動項目須與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運動項目一致(運動小項也須對應一致);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二、招生計劃
(一)招生項目:足球、籃球、田徑。
(二)招生范圍:面向全國招生(除西藏)。
(三)招生計劃:總計劃65人(根據報考生源情況,學??蓪Ω黜椖坑媱澯枰哉{整)。
(四)招生專業:體育教育、休閑體育。
三、報名考試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考生應在規定時間(2月5日-25日)內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盟APP”的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系統按照指定方式完成報名手續。
考生必須在系統內上傳的材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考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或高考報名表、國家一級(含)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的電子版(掃描或拍照,圖像需清晰)等資料。
有申請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資格意愿的考生還須將健將等級證書或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間參加本簡章附件內所列賽事并獲前八及以上名次的賽事材料上傳報名系統,包括參賽秩序冊、成績冊或獲獎證書或成績證明。如有多頁必須有封面、目錄及本人所在頁,并須加蓋畢業中學或賽事組織部門公章后掃描。
我校2月29日完成考生報考資格審核,考生可登錄高水平運動隊報名系統查詢審核結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并按規定于3月10日前完成繳費。
(二)考試
1.體育專業測試
考生須參加報考項目的全國統一體育專業測試。具體考試安排及其他相關信息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及“體教聯盟APP”通知為準。
2.文化課考試
報名考生均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全部使用全國統一高考文化課考試成績。
四、合格及入圍名單確定
(一)確定專業考試合格名單
高考前,我校將根據全國體育專業測試成績,在籃球、足球項目不低于65分(含)、田徑項目不低于75分(含)考生成績范圍內,結合報名資格審核結果和招生計劃,按照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后確定各項目最終專業合格成績要求,公示合格考生名單并上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
在合格名單范圍內,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的考生,可獲得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資格:持有健將運動員等級證書;體育專項統測成績達到運動健將標準;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在本簡章附件內所列賽事中獲得前八及以上名次。學校將依據考生在報名系統內提交材料進行破格錄取資格的審核確定,考生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已被體育單招擬錄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專業考試合格名單入選資格。
(二)確定入圍考生名單
1.高考成績公布后、志愿填報前,對于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校要求的考生,我校將根據各項目招生計劃,按照我校已公示的體育專業測試合格考生的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并公示,入圍考生人數不超過各招生項目最高招生計劃數。
2.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低于生源省普通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80%。獲得破格錄取資格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低于生源省普通本科批次錄取控制線65%,此部分考生不超過招生計劃的20%。
3.如考生體育專業測試成績總分相同,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公布的《體育招生(高校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專項考試測試方法與評分標準》(2024版)中規定的相關項目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
田徑項目若按上述規則和每個小項不超1人原則劃定入圍名單后仍然剩余名額,則將剩余合格考生再按測試分數從高到低排序,依次繼續按每小項不超1人劃定入圍名單。田徑項目不同小項同分情況下,按照高水平運動隊建隊需要按以下順序,排在前面小項的考生優先排名:鉛球,標槍,鐵餅,跳高,三級跳遠,跳遠,10000米,5000米,3000米障礙,2000米障礙,1500米,800米,20000米競走,10000米競走,5000米競走,110米欄,100米欄,400米欄,100米,200米,400米。
足球項目中位置為守門員的考生與其他位置的考生專業成績分別排序。
五、選考科目要求及志愿填報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填報專業選考科目須符合我校要求,相關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入圍考生按照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工作安排填報高水平運動隊志愿,專業志愿必須填報我校體育教育或休閑體育專業。
我校在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高水平運動隊批次進行錄取。其它事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工作規定執行。
六、其他
(一)凡不符合報名條件、體育專業測試和文化課考試違紀或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國家招生工作規定的行為報考、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按照規定取消報考、錄取資格。
(二)報到后,我校將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已經入學的,取消學籍。
(三)高水平運動隊招生工作接受社會各界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四)其他未盡事宜詳見我校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五)本簡章解釋權歸貴州大學招生辦公室。教育部相關規定若有調整,則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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