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貫徹四川省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高職單招)工作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高職單招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雅安職業技術學院
國標代碼:13049
主管部門:雅安市人民政府
第四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辦學類型:公辦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雅安職業技術學院
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五條 辦學地點
(一)雅安職業技術學院經開區校區
地址:四川雅安經濟開發區學道街659號
(二) 雅安職業技術學院青年路校區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區和平中路1號
(三)雅安職業技術學院育才路校區
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區育才路130號
第六條 學校高職單招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健全自我約束、社會監督機制,強化招考行為規范,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
第七條 學校成立高職單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廳高職單招的相關政策、辦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學校高職單招工作方案,執行有關招生工作的決定。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檢部門負責人為組長的紀檢監督小組,全程監督高職單招考試及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的高職單招計劃包括普高類和中職類,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
第十條 高職單招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學校認可四川省規定加分政策,依據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
第十二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根據專業志愿,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四川省確定的高職單招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
第十三條 錄取專業時,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服從調劑的考生將由我院從高分到低分調劑錄取到未完成計劃的同類別專業,調劑專業順序按各專業計劃缺額與原始計劃數之比從小到大確定,計劃缺額與原始計劃數之比相同時,原始計劃數大的專業先調劑;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作退檔處理。
第十四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專業學習要求。
第十五條 申請自愿放棄錄取辦法:
(一)由考生本人親筆書寫自愿放棄錄取申請書并拍照。
(二)本人手持身份證拍照。
(三)將以上兩張照片發送到郵箱:1294957793@qq.com。申請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12日12:00,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放棄錄取后的名額不予遞補錄取。
第十六條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委員會 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2024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實施辦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號)文件規定,我校2024年高職單招招收保送及免試生,且申請考生須符合學校2024年高職單招招生專業及專業類別要求。
第五章 收費辦法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生的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嚴格按照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有關政策執行。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按照規定的項目,堅持學生自愿、不得營利的原則收取。
第十八條 學生的教育資助項目和資助標準嚴格按照國家、省級、學校有關政策執行。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考生被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按我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愿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校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復查工作。凡復查不合格的新生,將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學校招生部門的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雅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通信地址:四川雅安經濟開發區學道街659號
郵政編碼:625100
招生咨詢電話:0835-2241840 2229044(傳真)
招生網址:https://zs.yazy.edu.cn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