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為做好2024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高職(??疲﹩为毧荚囌猩途C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文化素養和技能綜合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
學院代碼:13856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大學城文化路888號
第六條 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的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及我省關于在高校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加強對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統一領導。凡屬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錄取中的重大問題一律集體研究決定。
第九條 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是組織和實施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十條 學院紀檢部門參與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建立健全有關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監督機制,完善監督措施,加大信息公開力度,確保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一條 學院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組織工作。凡有直系親屬參加當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者,應予回避。
第十二條 學院進行招生考試人員的培訓和政策宣傳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三條 學院2024年安排單獨考試招生計劃270人,單獨考試招生退役士兵計劃2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300人。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學院官方網站另行通知,最終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第十四條 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分專業計劃在滿足報考生源的前提下可在招生類別和專業間調劑使用。未完成的計劃可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第五章 招生對象、報名、考試及錄取
第十五條 招生對象
單獨考試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綜合評價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開展。2024年我院不招收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農民、在崗職工等類別考生,以上幾種類別考生可以按照普通高中往屆畢業生或中職畢業生身份報考,入校后按照普通類別考生要求進行培養,學院不再單獨制定人才培養方案。
第十六條 報名時間及要求
考生須首先通過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考試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4年2月20日—2月23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其中,參加單獨考試招生的考生須根據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選報專業,選報專業對應的專業類別應與本人春季高考報考的專業類別一致。考生只可填報一個專業志愿,可選擇是否服從專業調劑。
第十七條 繳納考試費
報名成功的考生請于2024年2月24日-2月25日登錄學院官網(網址:https://www.sdcet.edu.cn/)繳納考試費。我院2024年單獨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費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要求收取。未在規定時間繳納考試費的考生將視為自行放棄報名及考試資格。
第十八條 考試時間安排
考試時間另行通知,以學院官網公布的時間為準。
第十九條 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單獨考試招生總分為430分,分為文化素質考試(分值200分,其中語文50分、數學50分、英語50分、面試50分)、專業技能測試(分值230分)兩部分。專業技能測試按照考生參加春季高考統一考試招生專業技能測試實際得分計入總分。
參加單獨考試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組織素質測試,素質測試采取面試的形式,總分為130分。
綜合評價招生總分為430分,測試成績依據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院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分為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分值270分,從山東省教育招生陽光數據管理平臺下載報考本??忌母咧袑W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學院考核成績(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分值30分;考生素質測試分值130分)兩大部分。
1.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學院組織有關專家、教師等專業人員按照相關辦法要求,對考生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對考生綜合素質情況做出客觀評價并賦予一定分值。
2.考生素質測試。學院按照培養目標和專業能力要求,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和職業潛質等。綜合能力重點考查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等;職業潛質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的了解程度、興趣愛好、職業價值觀、職業性格與報考專業(職業)的匹配程度,以及學生學習及將來從事某專業(職業)所應具備的潛能。
測試工作按不同專業類別組織實施。
第二十條 錄取
(一)單獨考試招生
單獨考試招生按照考生文化素質考試成績和全省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總分及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分數擇優錄取??偝煽兿嗤瑫r,依次按照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考試成績順序排序,成績高者位次在前。如果成績均相同視為同分同位次??忌鑵⒓游幕刭|考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未參加文化素質考試或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學院退役士兵單招計劃單列,根據僅限退役士兵報考專業的招生計劃,按照報考退役士兵素質測試成績進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未參加素質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二)綜合評價招生
綜合評價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素質測試成績合成的總分及各專業招生計劃,根據分數擇優錄取??偝煽兿嗤瑫r,依次按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院考核成績總分順序排序,成績高者位次在前。如果成績均相同視為同分同位次。未參加素質測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二十一條 免試
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請在2024年2月20日—22日17:00之前由考生本人向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大學城文化路888號)提出免試書面申請,同時網上報名并繳納考試費(通過免試審核的考生可退費),書面申請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考生免試申請表(登錄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s://www.sdcet.edu.cn下載,按要求填寫并簽字蓋章)、身份證和獲獎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復印件均需提供兩份)。經學院同意并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辦理錄取手續,考生直接進入學院對應專業學習。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只能選報1所試點院校。
第二十二條 體檢
報名參加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第二十三條 考生告知
凡被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包括體育專業測試)及錄取。
第二十四條 培養
所有通過單獨考試招生(含退役士兵)和綜合評價招生形式錄取的考生按照學院同專業普通全日制學生教學計劃和教學組織形式開展教學。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五條 學院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院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院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由學院組織的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 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八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山東電子職業技術學院
第二十九條 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條 學院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24年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統一時間安排,通過官網、申訴電話、電子郵箱集中受理考生申訴。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大學城文化路888號
學院網址:https://www.sdcet.edu.cn/
咨詢、申訴電話:0531-83118111、83118771
監督電話:0531-83117667
傳 真:0531-83118771
郵政編碼:2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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