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綜合評價招生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保證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高職(專科)單獨考試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3〕28號)等文件精神,結合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24年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條? 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學校全稱: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
學校代碼:14688。
第五條??學校地址:青島市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淮河路1007號。
郵政編碼:266318。
第六條??辦學類型: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茖W校。
第七條??辦學層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全面領導下開展。成立學校2024年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宣傳工作小組、測試工作小組、保障工作小組等。
第九條??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處(校企合作處)是組織和實施綜合評價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紀委,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舉報電話:0532-58255291。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2024年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50人,分專業招生計劃在學校官網(www.qdpec.edu.cn)另行公布。
第十二條??招生專業與計劃為指導性計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正式公布為準,專業錄取人數根據實際報名情況及考試測試成績進行調整。各專業計劃中未完成計劃將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第五章 ?報名及填報志愿
第十三條 ?報名
1.報名條件
(1)面向山東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開展。
(2)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綜合評價招生。
(3)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4)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
(5)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2.報名方式
報名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于2024年2月20日—23日,登錄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招生平臺(https://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
3.志愿填報
考生需認真閱讀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章程,按章程相關要求準確填報志愿。對不符合我校志愿填報要求的考生,其填報志愿無效,由此產生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負責。
(1)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選報該專業,并選擇專業是否服從調劑(不可調劑到首飾設計與工藝、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2)跨境電子商務專業:選報該專業,并選擇專業是否服從調劑(不可調劑到首飾設計與工藝、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3)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專業:選報該專業,并選擇專業是否服從調劑(不可調劑到首飾設計與工藝、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4)休閑服務與管理專業:選報該專業,并選擇專業是否服從調劑(不可調劑到首飾設計與工藝、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5)首飾設計與工藝專業:選報該專業,并選擇專業是否服從調劑(不可調劑到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跨境電子商務、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休閑服務與管理專業)。
(6)視覺傳達設計專業:選報該專業,并選擇專業是否服從調劑(不可調劑到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跨境電子商務、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休閑服務與管理專業)。
第十四條??繳費
我校2024年單獨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考試費按照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要求收取。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須及時登錄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官網(www.qdpec.edu.cn)查看繳納報名考試費相關信息,并按時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第六章 ?考試
第十五條??準考證打印
報名繳費成功的考生,須及時登錄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官網(www.qdpec.edu.cn)查看下載準考證、考試相關要求等相關信息(詳見學校官網通知)。
第十六條??考試說明
1.考試時間為2024年3月1日—3日,具體方案和時間將在學校官網公布。
2.考試形式為現場考試,具體以學校官網最終考試通知為準。
3.命題與評閱
由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組織校內外專家命題、考試及評閱,嚴格按照《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務管理工作實施細則》執行,嚴格考試命題、考試管理過程,嚴肅考風考紀,科學制定評閱標準,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對在招生考試過程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處理。
考試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或面試”的方式進行??偡譃?00分,其中綜合素質評價200分,素質測試或面試100分。
(1)綜合素質評價。由山東省教育廳提供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含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學??荚u專家組對考生綜合素質情況客觀評價并進行賦分,重點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質、交流與合作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創新能力等。
(2)素質測試或面試。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與職業潛質。相關專業素質測試或面試方案將于2024年2月8日前在學校官網(www.qdpec.edu.cn)公布,請及時查看并按時參加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綜合評價招生素質測試或面試。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和山東省招生委員會的要求,實行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1.嚴格執行山東省教育廳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政策。
2.依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分專業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由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成績與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構成。其中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若出現同分情況,順延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按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排序。
第十八條 ?2024年3月31日前公布考生成績并公示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在學校官網(www.qdpec.edu.cn)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后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九條?根據山東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經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參加2024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春季或夏季統一招生考試(包括體育專業測試)及錄取。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按照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結合學生家庭經濟情況執行。
第九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進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和入學資格復查。如發現偽造材料取得報考資格者、冒名頂替者或體檢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關規定上報處理。凡發現有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被學校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以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與普通高校夏季高考錄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在規定的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
第十章 ?其它
第二十四條??考生須參加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第二十五條??青島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和考前培訓輔導等相關事宜。對以青島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考前培訓輔導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招生網址及咨詢電話:
網址:https://www.qdpec.edu.cn/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0532-58255088、58255089
綜合評價招生各專業咨詢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