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1.學校全稱:渤海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渤海大學松山校區(遼寧省錦州市松山新區科技路19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30.3萬平方米(約合1953.4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2.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9.2平方米,生師比20.1:1;專任教師122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86.1%;具有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53.3%;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28458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10732.4元;圖書299.2萬冊,生均圖書112.9冊。(辦學條件數據以2022年基層統計報表數據為準)
住宿條件:新生宿舍標準為(4、6、8)間,入學后采取學校集中統一分配。
二、藝術類招生計劃說明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招生計劃根據學校辦學條件等情況確定,無預留計劃。
藝術類專業無外語語種限制,無男女比例限制。
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O置的招生專業(類)計劃,對選考科目的要求、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主管部門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藝術類專業設置說明
注:表中科類為遼寧省招生科類設置情況,外省招生科類按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執行。
四、頒發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普通高校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渤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渤海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渤海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說明
1.學費和住宿費收取標準
按照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向學生收取學費和宿費,藝術類各專業學費均為10000元/年/生,宿費一般為800-1200元/年/生。
2.學費、宿費的退費辦法
學生因故退學的,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及遼教發【2006】76號文件的要求,學校根據學生在校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宿費。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一等每學年4400元/人,二等每學年2750元/人;遼寧省政府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學校另設有校長獎學金,每年10000元/人;渤海大學本科生學業獎學金,一等每學年1000元/人,二等每學年700元/人,三等每學年500元/人;渤海大學本科生助學金,每年1000元/人。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在當地申請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本科生最高16000元/年);學校通過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和困難補助等多種資助形式幫助其完成學業。
六、錄取辦法說明
1.調檔比例
招生省份所在批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專業,調檔比例為100%;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專業,調檔比例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相關規定執行。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3.藝術類專業對應省級統考科類情況
4.院校志愿及錄取
(1)院校志愿
美術學(師范)、繪畫、環境設計、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各專業的錄取批次、投檔方式,均以所在省招考辦公布為準。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遼寧省在普通類本科批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外省以所在省招考辦公布為準。
我校省內藝術類專業按物理學科類、歷史學科類分列招生計劃,分別投檔錄取。外省按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規定編制計劃,投檔錄取。
(2)錄取
考生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文化課考試成績須達到各省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課屬本省統考范圍內的,須參加考生所在省本科專業省統考并成績合格。各省具體說明如下:
遼寧?。?/p>
美術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遼寧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遼寧省無省統考,綜合分計算方法如下:
①美術學(師范)、繪畫、環境設計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文化課總分×100×6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40%;
②音樂學(師范)、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綜合分=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
③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投檔。遼寧省在普通類本科批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
2024年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辦法將按遼寧省發布相關文件執行。
河北省、山東省:具體招生專業、招生計劃、招考方向、招考辦法以所在省招生考試機構最終公布為準。
說明:音樂表演專業統考科目為音樂表演,聲樂方向招收美聲、民聲、流行考生,器樂方向招收鋼琴、長笛、古典薩克斯考生,各省具體招考方向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音樂學(師范)專業統考科目為音樂教育,遼寧省不設主項和副項,有美聲鋼琴、民聲鋼琴兩種組合,外省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為準。
5.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執行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關于高考加分的相關規定。
6.院校錄取原則及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錄取原則:進檔考生按綜合分錄取。
專業安排辦法:進檔考生按分數優先辦法安排專業。
綜合分相同的考生,按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文件的要求錄取。若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文件未明確要求的,我校規定如下:依次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若考生排序仍相同,將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或相關科目成績等因素進行擇優錄取。
七、其他
(一)學費、宿費最終以遼寧省物價部門2024年審批為準。
(二)本簡章內容若有與上級相關政策、規定不符之處,以上級政策、規定為準。
八、聯系電話、網址
招生電話:0416—3400131、0416-3400132
網址:http://zsxx.b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