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稱: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新時代職業學校名師(名匠)名校長培養計劃的通知
信息索引:360A10-06-2023-0008-1 生成日期:2023-07-17 發文機構:教育部辦公廳
發文字號:教師廳〔2023〕3號 信息類別: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
內容概述: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新時代職業學校名師(名匠)名校長培養計劃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實施新時代職業學校
名師(名匠)名校長培養計劃的通知
教師廳〔202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的意見》和《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師函〔2021〕6號)要求,不斷加強職業學校教師校長隊伍建設,教育部決定實施新時代職業學校名師(名匠)名校長培養計劃(以下簡稱職教“三名”計劃)?,F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養目標
職教“三名”計劃旨在培養打造一批理想信念堅定、師德高尚、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實踐能力突出的雙師型名師(名匠),一批辦學理念先進、辦學定位準確、勇于開拓創新、精通現代職業學校治理的教育家型名校長。通過搭建國家級名師、名校長工作室和名匠技藝技能傳承創新平臺(以下統稱工作室),建立推薦、培養、管理、使用一體化的培養體系和管理機制,發揮名師(名匠)名校長示范引領作用,帶動職業教育教師校長能力素質整體提升。
二、培養對象
中等職業學校校長和高等職業院校(含本科層次和專科層次)從事一線教育教學的在職在崗骨干教師或具有絕招絕技的技能大師。具體條件見培養方案(附件1)。
三、培養方式
職教“三名”計劃每期集中培養周期為三年,從2023年開始,每年壓茬推進。擇優確定一批培養基地,根據不同培養對象確定重點方向,制定個性化培養方案,提供可持續、伴隨式、專業化指導。以工作室為平臺,吸納優質成員,充分發揮名師(名匠)名校長輻射帶動和“智庫”作用。具體方式見培養方案(附件1)。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嚴密組織。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全面落實選、育、管、用的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條件和程序選出一批具有發展潛力,能力素質優良,能夠團結帶領隊伍并運用和輻射培養成果的教師和校長。
(二)要統籌管理、梯次發展。各地各校要有規劃地開展省、市、校級名師(名匠)名校長培養,做好與國家級培養體系銜接。要將培養對象納入本地本校人才隊伍建設統籌管理,給予其名師(名匠)名校長等職業教育高層次人才相應待遇和支持政策,在課題立項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
(三)要搭建平臺、加大投入。各地各校要堅持在使用中培養、在培養中使用,采取多種方式支持培養對象的學習研修、教改研究、資源建設、工作室建設等,為培養對象提供平臺和鍛煉機會。中央財政通過教師工作專項經費按照每位培養對象不低于10萬元的標準予以經費支持,分三年撥付培養基地。所在省份和學校在統籌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等經費時要給予傾斜。
五、具體工作安排
(一)申報程序。符合條件的教師校長提出申請并填寫申報材料,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推薦,逐級上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申報條件和分配指標(見附件2)擇優推薦培養對象。公示無異議后,于2023年7月27日前將推薦人選匯總表(附件3)和申報表(附件4)Word版和Pdf蓋章掃描版打包發送至指定郵箱。
(二)聯系人及電話。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孫雨飛、孫曉虎,010-66097080、66097715。郵箱:fzc@moe.edu.cn。
2.新時代職業學校名師(名匠)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年)推薦名額分配表
3.新時代職業學校名師(名匠)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年)推薦人選匯總表
4.新時代職業學校名師(名匠)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年)推薦人選申報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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