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1號)精神,結合我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性質: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是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是鄂爾多斯市政府舉辦的一所以理工科為主的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國標代碼14248。
第三條 學院概況:學院以高等職業教育為主體,保留繼續教育職能?,F設有化學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汽車工程系、機電工程系、資源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人文管理系、內蒙古電大鄂爾多斯分校、基礎部、思政教學科研部。學院地址: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康巴什區賽罕街1號。
第四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認真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設立由院領導和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監督檢查室及各系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院的招生工作。
第六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本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錄取
第七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在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實施 “陽光工程”。
第八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根據在各省、市、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計劃的120%控制。
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分配根據鄂爾多斯市及周邊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產業結構轉型升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對人才需求的實際,確定各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按照理工類、文史類、文理綜合類分類錄取。
第十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在各省、市、自治區招辦統一劃定的錄取分數線上,采取“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即對已經投檔我院符合條件的考生,按專業志愿順序,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優先錄取。平行分考生擇優錄取按照內蒙古政策執行。
第十一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承認對享受政策性照顧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等五部委印發的《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310號)和內蒙古自治區助學管理中心《關于落實取消一批證明事項工作的通知》(內助學中心[2019]23號)規定,結合學院實際制定了《鄂爾多斯職業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管理辦法》,學院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5%的經費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十三條 資助范圍:經班級、系部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家庭突發重大變故、孤殘學生。
第十四條 資助程序:個人申請、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評議、系部審核、學院審批、公示、助學金發放。
個人申請:申請人填寫《高等學校家庭情況認定申請表》,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提交家庭經濟情況書面承諾材料。
班級認定評議小組評議:班級根據個人申請、家庭經濟情況書面承諾材料和申請人平時生活消費情況,進行認定評議,將認定評議結果由小組組長簽字后報所在系部審核。
系部審核:系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對班級認定評議小組結果進行審核,報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復審。
學院審批: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上報學院審批。
公示: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審批結果在全院范圍內進行公示,接受師生的監督。
助學金發放:所獲助學金用于繳納學費的,直接轉入學院學費收繳賬戶;所獲助學金用于臨時性生活補貼的,直接由財務部門發放到相關學生銀行卡中。
附則
第十五條 在外語教學方面,受師資等方面條件的限制,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十六條 錄取的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色盲、色弱考生不得報考我院應用化工技術、煤炭清潔利用技術、煤礦智能開采技術、建筑室內設計等專業;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除不得報考上述專業外,也不得報考我院機械制造及自動化等專業。由于考生身體原因,對不適合其報考的專業,我院按規定進行合理的調整。新生入學后進行入學資格審核,發現通過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騙取錄取資格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按規定對新生進行健康復查,對不能進行正常學習的、或被查出在體檢中弄虛作假的,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煤礦智能開采技術專業只招男生,其它專業無性別要求。
第十八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文理綜合類考生只要專業大類相符即可報考。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學費5000元/人學年,住宿費900元/人學年---1100元/人學年,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新生入學收費按照內蒙古自治區物價部門公布的收費標準為準,學生入學后如國家收費政策進行調整,學校收費標準亦做相應調整。
第二十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政治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取得應修學分,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向其頒發鄂爾多斯職業學院??飘厴I證書。
第二十一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在內蒙古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公布的計劃為準,在各省、市、自治區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政策,詳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內蒙古招生專刊、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招生簡章和門戶網站等。
第二十二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招生網址:http://www.ordosvc.cn
咨詢電話:0477-8396757 0477-8392005
傳真:0477-8396759
招生熱線:15548554405 15661814408
15661814409 15661814406
電子郵箱:ordossvc@163.com 郵編:017010
第二十三條 鄂爾多斯職業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嚴格按照本章程執行,本章程若與國家法規、規章、規范以及上級有關政策不相符,以國家法規、規章、規范以及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只適用于鄂爾多斯職業學院高職(??疲哟握猩ぷ?。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鄂爾多斯職業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