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區教育考試院有關高校招生的規定,結合學校的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學校國標代碼:14523
第四條 學校地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鐵門關市敬業大街2號
第五條 招生層次和學制:普通高職,三年
第六條 辦學性質: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七條 學校隸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第八條 學校概況: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是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始建于1980年,是一所集高職教育、職業培訓為一體的多層次、多學科、多形式辦學的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占地1134畝,總建筑面積30.2萬平方米,現有在冊學生13000余人,教職工464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職稱58人,講師82人。學院有國家級大師工作室6個,兵團級大師工作室3個,享受國務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貼3人,兵團突出貢獻專家1人,2人分別獲“中國技工院校優秀教師”“中國首屆職業院校教學名師”稱號,1人被評為“國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貢獻個人”,1人獲“全國青年技術崗位標兵”稱號,1人獲“西部技能之星”稱號,4人入選首批“新疆工匠”項目,2人被評為“兵團高技能優秀人才”。
學院被批準為世界技能大賽國家集訓基地,連續承辦9屆兵團職業技能大賽。2021年,學院入選首批全國急救教育試點學校。學院參加各級各類職業技能大賽,共獲獎639項,其中國家級技能競賽297個獎項,與自治區同類職業院校相比,學院在獲獎質量及數量上名列前茅。2022年起經國家教育部準許列入全國跨省單招院校。
第二章 招生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九條 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校領導任組長,下設招生工作領導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和自治區教育考試院的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定并向社會公布學?!墩猩鲁獭罚?/p>
(四)組織實施開展學校招生宣傳工作;
(五)接待處理招生工作的來電、來訪;
(六)具體組織新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的有關問題;
(七)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審查;
(八)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體處理招生的遺留問題;
第三章 錄取原則和辦法
第十條 學校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取。
第十一條 學校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志愿無法滿足,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院按照考生成績調劑到其他專業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按相關規定作退檔處理。
普通類、單列類(選考外語)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文史類: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三校高職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檔時,統考科目成績總分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語文、數學、政治理論。
第十二條 單獨招生、優秀中職畢業生直升高職(??疲┑匿浫?,分別按照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職(??疲﹩为氄猩鲁獭炐阒新毊厴I生直升高職(??疲┱猩喺轮邢嚓P要求執行。
第十三條 男女生比例:我校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我校各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入學后公共外語統一為英語。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新生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學費:3300/年/生,住宿費800-1000/年/生(4-6人間)。
第五章 招生專項助學政策
第十七條 實施對象:參加甘肅、河南、云南、青海、寧夏、四川、內蒙古、陜西、貴州、河北、山東、重慶、安徽、湖南等省份2023年普通高考被我校錄取并報到的考生。
第十八條 考生被我校錄取并報到后,經本人主動申請簽訂兵團就業協議,簽訂后可享以下政策:
(1)全額免除學費;
(2)全額免除住宿費;
(3)生活補助三年合計6000元;
(4)教材費和交通補助三年合計3500元。
第六章 新生入學與復查
第十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一經查實,學校應當取消其學籍。情節惡劣的,應當請有關部門查究。
第二十一條 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下同)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在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可以向學校申請入學,由學校指定醫院診斷,符合體檢要求,經學校復查合格后,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地方的相關政策,并結合學校實際,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貸、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二十三條 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學校開辟了“綠色通道”,學生可根據家庭經濟困難情況申請“國家助學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
第七章 畢業生學歷及就業
第二十四條 考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及相關職業資格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負責推薦工作,考生也可自主擇業,雙向選擇。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考生可通過各省及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進行查詢。
第二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96-2953666、2950666、17399115666
學院官方網站:https://www.btc.edu.cn/
郵政編碼:841007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解釋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興新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