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全稱:貴州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4152014252
學校性質:公辦
學校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
學校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云潭南路3號
貴州職業技術學院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成立的省屬綜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坡殬I院校,先后榮獲“省級示范性高職院?!薄皟炠|高職院?!薄叭珖咝.厴I生就業能力培訓基地”和貴州省“文明單位”“綠色大學”“平安文明校園”“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優秀學?!薄熬蜆I工作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被列入貴州省高水平高職學校立項建設單位,是培養生產、建設、管理、服務一線高素質技術人才的搖籃。
學校地處省會城市貴陽,教職員工587人,其中博士、碩士384人,高級職稱182人。建有萬兆網絡骨干、千兆到桌面,校園WiFi全覆蓋、5G通訊網絡全覆蓋、雙出口帶寬的數字化基礎網絡,實現了“有線網絡+無線網絡+5G通訊網絡”的復合型校園網絡。圖書館擁有45萬余冊藏書和131萬宇冊電子圖書。配有標準的現代化學生公寓、運動場、禮堂、文化廣場等,為學生的學習生活和課余活動提供了舒適的環境。交通便利,環境優美,校園WiFi全覆蓋,教學設備先進,生活設施現代化,是學生求知成才的好天地。
現有高職在校生15077人,秉承“自強、求知、力行、有為”的校訓,探索出“雙線育人、四方協作、五個融通”的人才培養模式。畢業生供不應求,畢業生初次就業去向落實率連續三年高于全省高職平均水平,專業對口率、起薪水平、用人單位滿意率均高于全省高職平均水平。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貴州省招生委員會、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貴州省教育廳。
第三條 學校為普通??茖哟蔚母叩嚷殬I教育學校,學制三年。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學校成立由校長、分管副校長和紀委書記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專業評價(評審)工作組、招生錄取工作組、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全面統籌和監督招生工作的實施過程。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計劃
第五條 學校2023年招生專業為25個。
第六條 學校2023年招生計劃數按省教育廳最終批準執行,分省分類別招生計劃以各省《2023年高考高校招生專業目錄》為準。
第四章 報名條件
第七條 報名條件按教育部、貴州省教育廳、貴州省招生委員會、貴州省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八條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等方面的表現,擇優錄取。
第九條 分類考試招生中,普通高中畢業生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的評價方式,對普通高中學生主要依據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擇優錄??;中職畢業生實行“文化綜合考試+職業技能測試”的評價方式,對普通中職學生主要依據全省統一組織的文化綜合考試和學校組織的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擇優錄??;對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農民工、下崗失業人員、企業員工、高素質農民和基層農技人員,須參加由學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依據測試成績擇優錄取。
第十條 學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一條 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認同各省藝術類專業聯考成績,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分類考試招生藝術類專業成績由我校自行組織測試。
第十二條 普通高考招生以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參考相關專業課成績。原則上在投檔范圍內根據考生志愿和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第六章 錄取方法
第十三條 采取遠程網上錄取和注冊錄取等方式,錄取結果報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審核并網上公布。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學校嚴格按價格主管部門核定的項目及標準執行。藝術設計、歌舞表演(音樂方向)、歌舞表演(舞蹈方向)、播音與主持、環境藝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等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7000元,其它各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第八章 資助政策及就業措施
第十五條 獎助學政策
符合條件的學生在校期間可申請各類獎學金和助學金,國家獎學金(額度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額度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平均額度3300元/生·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年12000元以內的一次性貸款)、校內獎學金、困難補助等。同時,學校還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六條 就業措施
自主創業獎勵:對于在8月30日前創業成功(持營業執照并正常營業)的學生,除享受國家和省創業激勵政策外,學校另行給予一次性獎勵3000元。困難畢業生(脫貧家庭、城鎮低保家庭特困、殘疾)自主創業成功的,學校給予一次性獎勵6000元。 學生創業成功后,在8月30日前為本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崗位(與本校畢業生簽訂不低于一年的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社保)的,學校按照500元/人標準給予創業獎勵。
特殊群體就業獎勵:對在8月30日前成功就業的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畢業生、城鎮低保家庭特困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經審核就業材料合格的按照1000元/人標準發放就業獎勵。(以學生資助管理系統數據為準)
“專升本”升學獎勵:通過“專升本”考試被本科院校錄取并報到入學的畢業生,按照500元/人的標準給予升學獎勵。困難畢業生(脫貧家庭、城鎮低保家庭特困、殘疾),按照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以省招生考試院下發的專升本錄取數據為準);
“基層就業”獎勵:畢業生當年參加“西部計劃”被錄用的(以省團委名單為準),或到我省鄉鎮基層社區(農村)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以8月30日就業系統數據為準),按照一次性 500 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困難畢業生(脫貧家庭、城鎮低保家庭特困、殘疾),按照一次性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
參軍入伍獎勵:畢業生在校參軍入伍(以省征兵辦名單為準)的,按12000元/人給予獎勵。
另外,學校對畢業生實行全員就業和困難群體畢業生就業幫扶制度、設置留校就業公益崗位等措施,確保畢業生充分就業、高質量就業。
第九章 學歷證書的頒發
第十七條 取得學籍的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內容,德智體美勞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并以此具?。晃催_到畢業條件的學生,按照學籍規定頒發相應的結業證書、肄業證書和學習證明。
第十章 其他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遵守和執行教育部、貴州省有關招生的方針、政策、紀律規定,對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單位及個人,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3〕1號)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學校通過學校網站和相關網站及時公布有關招生信息。
第二十條 學校聯系方式
地址:貴陽市觀山湖區云潭南路3號
郵編:550023
聯系部門:貴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聯系電話:0851——84827117、86867111
聯系人:張杰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