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黃岡師范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黃岡師范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考生類型包含普通類、體育類、藝術類及技能高考本科綜合類等。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四條 學校中文全稱:黃岡師范學院,英文全稱: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國標代碼為10514。
第五條 學校地處楚頭吳尾、通江達海、與省會武漢同城化的人文重鎮,全國宜居城市,“魅力中國城”——湖北省黃岡市,交通便捷,武岡城際鐵路半小時內直達,京九、滬蓉等交通大動脈貫穿全境。
第六條 學校辦學性質為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擁有碩士研究生、本科兩種辦學層次。學校學科門類和專業設置較為齊全,涵蓋理、工、農、經、文、史、法、教、管、藝、醫等11大學科門類,開設本科專業72個。本科辦學層次學制為四年。
第七條 學校2023年面向全國22個?。ㄊ?、自治區)招生,具體招生信息見相關?。ㄊ小⒆灾螀^)的招生公告。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統一領導招生工作,主要職責是:監督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聽取審議招生工作事宜;對招生計劃編制、招考辦法、錄取標準、錄取結果等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
第九條 招生與就業處為學校招生專門機構,在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學校招生進行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由湖北省教育廳下達,分省分專業計劃安排由學校根據各?。ㄊ?、自治區)考生數量和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和去向、考生對我校各專業的認可度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并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招生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第十二條 在招生錄取工作中,學校根據教育部和有關省份的相關規定及生源情況在相應?。ㄊ?、自治區)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新生報到時,將進行全面的身體檢查,凡體檢結果與高考體檢結果嚴重不符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英語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考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考生不限外語應試語種,但學生入校后均以英語為公共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 確定進檔考生的錄取專業,按以下原則:
1.實行“專業(類)+院?!蓖稒n模式的高考改革省份,進檔考生按所投專業(類)進行專業安排。
2.傳統高考省份和實行“院校專業組”投檔模式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即所有進檔考生分類(專業組)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優先滿足考分高的考生的專業志愿,依次逐個錄取。對具體考生,先看其第一志愿專業是否錄滿,若未錄滿,則錄至該專業;若已錄滿,則看其第二專業志愿,如此類推。若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其他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者。相關科目分數比較順序:
1.傳統高考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文綜/理綜中的最高分。
2.新高考改革“3+3” 模式省份。依次按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3.新高考改革“3+1+2” 模式省份。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第十六條 在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遵循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原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條 學校動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詳見《黃岡師范學院2023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及《黃岡師范學院2023年藝術體育類本科專業錄取原則》。
第十九條 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加分或降分標準,認可各?。ㄊ?、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高考加分項目,對往屆生和加分投檔的考生,錄取時與其他考生同等對待。
第二十條 技能高考本科綜合類招生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錄取后不得調換專業。
第六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一條 新生應在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注冊,因故不能按時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且請假期限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者逾期不到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收費標準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和湖北省物價部門的相關文件執行,詳情由各?。ㄊ?、自治區)招生部門公布。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凡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錄取條件、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違反規定的考生,學校將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可按國家相關政策和學校規定申請轉換專業。
第七章 獎、貸、助及其他
第二十五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和明珠學子獎助學金等。根據學生在校學業成績和綜合表現等進行評定,獲得獎助學金的人數可達學生總人數的50%以上。
第二十六條 學生只要符合條件,手續齊全,均可申請辦理助學貸款。因辦理手續便捷,推薦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二十七條 學校設有困難學生補助基金和勤工助學基金,對特困生提供專項補助,并提供校內勤工助學崗位。學校設有陽光助學基金、大學生創業基金、大學生科研基金等,符合條件者,均可申請獲得資助。
第二十八條 學生入學后依據《黃岡師范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頒發國家認可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第三十一條 招生咨詢部門為黃岡師范學院招生與就業處。學校通過黃岡師范學院官網(http://www.hgnu.edu.cn/)、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haosheng.hgnu.edu.cn/)、黃岡師范學院招辦微信公眾號、招生公示欄等途徑發布招生有關信息、公示錄取結果等。
通訊地址:湖北省黃岡市開發區新港二路146號
電話:0713-8616617 8354766
微信公眾號:黃岡師范學院招辦
傳真:0713-8616617 郵政編碼:438000
網址:www.hgnu.edu.cn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授權黃岡師范學院招生與就業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