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為保障2023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普通高等教育本、??普猩ぷ鞯闹饕獌热莺鸵?結合本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是我院2023年招生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二條 濰坊工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濰坊工商職業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濰坊工商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3388
第五條 學院地址:山東省諸城市鳳凰路5600號
第六條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高等職業學校
第七條 辦學層次:???/p>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成立以校務委員會主任為組長的招生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2023年的學校招生工作,負責相關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相關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工作進行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院將嚴格執行國家及省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通過各省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報考條件: 1.參加全國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職業高中及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 2.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執行招生工作“六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實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平行志愿規則錄??;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執行。
山東省夏季高考根據“專業+學校”平行志愿分段進檔的考生,按專業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對未完成計劃的專業進行征集志愿錄取。山東省外非平行志愿省份進檔的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考慮第二專業志愿,仍不能滿足的考慮第三專業志愿,以此類推。學校允許專業調劑,對于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隨機將其調劑到未滿專業中,直到錄取滿額為止;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將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十四條 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條 學校認同各?。ㄊ小⒆灾螀^)對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
第六章 收退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進行學生資格審查與體檢復查,凡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取消其入學資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九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濰坊工商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濰坊工商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濰坊工商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聯系電話:0536—6050753(招生就業處)6551229
傳真電話:0536—6050753(招生就業處)
學院網址:http://www.wfgsxy.com
電子信箱(E—mail):gsxyz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