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創建于1958年,是一所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以培養電力類高素質技術技能型專門人才為主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飘厴I證書。
第三條 學院全稱: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933
第四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圃盒?,學制:三年
第五條 辦學地點: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經濟開發區海棠南路268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院面向全國招生,根據國家政策要求,按照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規模,以就業為導向,結合學院辦學條件、專業特點、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編制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七條 經教育廳核準下達的分省分專業計劃,學院按照規定時間報送到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管理部門,并通過其官方招生刊物、本校官網等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招生專業為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電力系統繼電保護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中澳合作辦學)、分布式發電與智能微電網技術、城市軌道交通供配電技術、發電廠及電力系統、供用電技術、輸配電工程技術、工程造價、無人機應用技術、熱能動力工程技術、發電運行技術、熱工自動化技術、電廠化學與環保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風力發電工程技術、生物質能應用技術、大數據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信息安全技術應用等22個專業,所有專業面向江西省招生,部分專業面向全國其他省份招生(具體專業見各省招生計劃文件)。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按照教育部及各?。ㄊ小⒆灾螀^)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各?。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學院招生錄取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網上錄取。
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以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為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確定專業,不設專業級差。
投檔成績相同時理科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外語、技術成績分專業錄??;文科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外語、技術成績分專業錄??;對高考綜合改革?。ㄊ?、自治區),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參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分專業錄取。
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由學院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在內蒙古自治區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的原則錄取。
符合加分條件投檔的考生,按生源所在?。ㄊ?、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各專業錄取原則上不限外語語種,新生入學后,學院開設的公共外語語種僅為英語。
第十一條 學院根據國家《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對考生身體狀況進行審核,學院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電力系統繼電保護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中澳合作辦學)、分布式發電與智能微電網技術、城市軌道交通供配電技術、發電廠及電力系統、輸配電工程技術、供用電技術、熱能動力工程技術、發電運行技術、熱工自動化技術、電廠化學與環保技術、風力發電工程技術、生物質能應用技術等14個電力相關專業均不招收單色識別不全的考生。考生錄取后經學院體檢復查不合格或體檢結果弄虛作假者,學院將報請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四章 入學與注冊
第十二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四條 學院嚴格按江西省相關部門制定的文件規定確定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電力系統自動化技術、發電廠及電力系統等21個專業學費5000元/年;電氣自動化技術(中澳合作辦學)專業學費12000元/年;住宿費標準:800~1000元/年。
第六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第十五條 獎學金:用于獎勵全日制??圃谛W生中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校內的各類獎學金。(1)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2)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3)校內一等獎學金800元/學期;(4)校內二等獎學金600元/學期;(5)校內三等獎學金400元/學期。
第十六條 助學金:用于資助全日制??圃谛W生中的品德優良、學習勤奮、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主要包括國家助學金和校內的各類助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一檔助學金4400元/年、國家二檔助學金3300元/年、國家三檔助學金2200元/年。
第十七條 助學貸款:用于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期間的學費,保障其順利完成學業。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經政府同意由國家開發銀行或江西省農村信用社(合作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辦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補貼和風險補償的助學貸款。對當年入學的新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門下屬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八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院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七章 招生監督機制
第十九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地選拔人才,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學院整個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791-83899125。
第二十條 考生及考生家長可以通過登陸學院網站查詢招生計劃、專業介紹、往年錄取分數線、招生錄取政策等。學院將及時在學院招生網上公布錄取結果,供考生查詢。
第二十一條 學院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直接由學院招生部門負責。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本章程由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招生就業處聯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經濟開發區海棠南路268號江西電力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郵編:330032
招生咨詢電話:0791-83899638
學院網址:http://www.jxec.edu.cn
E-mail:dlz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