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實施高校招生政策,依法規范招生工作,維護學校和考生的正當權益,保證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 學校全稱:三明學院(國標代碼:11311)
三明學院是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辦學歷史可以追溯到1903年陳寶琛創辦的全閩師范學堂,是國家“十四五”時期“教育強國推進工程”建設高校、教育部“產教融合創新基地”全國首批試點院校、福建省一流應用型高校,入選首批國家級創新創業學院建設單位和“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建設高校,擁有國家級眾創空間、省級現代產業學院等42個省級及以上教學科研平臺。學校堅持做強工科、做優師范、做特文科,多學科協調發展,培養理論基礎扎實、實踐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適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擁有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特色專業、卓越人才培養計劃專業和14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1個省級服務產業特色專業和卓越人才培養計劃專業。
第三條 學校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荊東路25號
第四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本科,學制四年
第五條 辦學類型與性質: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第六條 頒發證書種類: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三明學院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由校黨委書記、校長擔任主任。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審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條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學校招生考試與錄取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要求
第九條 2023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條 考生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一條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部高校學生司《關于明確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通知》(教學司函〔2010〕22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加邢铝屑膊≌?,學??梢圆挥桎浫。?/p>
1.嚴重心臟?。ㄏ忍煨孕呐K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茩z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茩z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7.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技術、材料化學、環境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
8.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動畫、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
9.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貿易經濟、工程造價、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能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
第十二條 各招生專業男女生比例不限。學校不錄取非漢語言答卷的考生。
第十三條 學校英語(師范類)和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報考該兩個專業必須參加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統一組織的英語口試,口試成績應合格以上,沒有統一組織英語口試的省(市、自治區)不作要求;同時高考英語單科成績100分(含)以上(試卷滿分為150分),其他招生專業無外語應試語種要求。
第十四條 學校國際課程教育項目專業只錄取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總分60%的考生,該項目部分課程采用中英雙語教學,部分專業課程日常測驗和考核采用全英文形式,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五條 學校面向三明市單列的招生計劃,只招收具有三明各縣(市、區)戶口且在三明各縣(市、區)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
第十六條 學校公費師范生實行按三明各縣(市、區)單列錄取,只招收具有三明各縣(市、區)戶口且在三明各縣(市、區)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忌荒軋罂紤艏蛯W籍同在的縣(市、區)公費師范生招生計劃。錄取的考生到校報到注冊前須與各縣(市、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書”,否則取消入學資格,相關責任由考生個人承擔。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七條 學校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十八條 學校錄取新生,執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各專業錄取原則:采用“分數優先、遵循志愿”且“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其他考生(其他考生指有專業志愿的考生)”的錄取原則。
1.對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按專業組錄取的省(市、自治區),按照考生投檔分排序并根據考生專業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進行。當考生所有志愿均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同一專業組內進行調劑,按照投檔分排序依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投檔分相同時,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錄??;如仍同分的,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
2.對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自治區),按照考生投檔分排序并根據考生專業志愿的先后次序依次進行。當考生所有志愿均無法滿足時,服從調劑的考生按照投檔分排序依次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時,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第二十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美術類、音樂類及播音主持類錄取原則:考生文化成績(高考總成績)和專業省(市、自治區)統考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區)藝術類本科合格線。在進檔的考生中,按照綜合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綜合分相同時,采用以下錄取原則:
1.對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按專業組錄取的省(市、自治區),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同分的,參考綜合素質評價;
2.對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自治區),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單科成績排序錄取,其中單科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綜合分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1.福建?。ňC合分滿分為750分)
美術、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分=高考總成績×40%+專業成績×2.5×60%。
音樂類的綜合分=高考總成績×30%+專業成績×2.5×70%。
2.其他省市(綜合分滿分均折算為100分)
美術、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分=高考總成績÷文化滿分×4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60。
音樂類的綜合分=高考總成績÷文化滿分×30+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0。
注:藝術類投檔方式和比例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原則為準。
第二十一條 體育類錄取原則:按綜合分投檔的省(市、自治區),按投檔成績(綜合分)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采用以下錄取原則:
1.對實施高考綜合改革按專業組錄取的省(市、自治區),先按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的條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同分的,參考綜合素質評價;
2.對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市、自治區),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單科成績排序錄取,其中單科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按非綜合分投檔的省(市、自治區):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單科成績排序錄取,其中單科順序為:文史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理工類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
福建體育綜合分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分=高考總成績×30%+專業成績×7.5×70%。
第二十二條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績錄取及確定專業。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在內蒙古按“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進行錄取,具體規則按照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制度
第二十四條 收費標準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費〔2014〕18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學費若有調整,以正式文件為準。學費和住宿費清退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規范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收費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價〔2005〕費435號)規定執行。
各類專業(項目)學費標準如下:
1.一般專業:普通學科專業為4800元/學年,重點學科專業為5200元/學年,具體專業名稱詳見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計劃手冊。
2.藝術學類專業:8400元/學年。
3.閩臺合作項目:普通專業15000元/學年;藝術學類專業:18000元/學年。(“3+1”項目在臺灣合作高校學習一年,學費及住宿等相關費用由臺灣合作高校收?。?。
4.國際課程項目:土木工程、財務管理專業20000元/學年。在國外學習階段學費均按國外大學的收費標準由國外大學收取。
第二十五條 學校貫徹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圍繞精準資助工作要求,形成“獎、貸、助、補、減、免、緩、勤”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和幫扶體系。內容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優秀學生獎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詳情可登錄學校學生工作處網站查詢(http://xgc.fjsmu.cn/
Website/Home/Index),咨詢電話:0598-8398809。
第七章 招生錄取工作承諾
第二十六條 不發布未經主管部門備案的招生簡章或者進行虛假招生宣傳。
第二十七條 不擅自突破計劃規?;驘o計劃進行招生或違反計劃管理要求調整計劃。
第二十八條 不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或超出國家規定的范圍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提出要求。
第二十九條 不擅自擴大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型招生規定的項目范圍、招生計劃。
第三十條 不違反規定的招生程序降低標準錄取考生、拒絕錄取符合條件的考生。
第三十一條 不在特殊類型招生中變更經公示的考生入選專業、錄取優惠分值或錄取不具備條件的考生。
第三十二條 不在發放新生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
第三十三條 不在新生入學后將藝術體育類專業學生調整到普通類專業。
第三十四條 不在錄取工作結束前以各種方式向考生違規承諾錄取或以“簽訂預錄取協議”“新生高額獎學金”“入校后重新選擇專業”等方式惡性搶奪生源。
第三十五條 不向中學、考生及家長收取禮金、禮品、有價證券或與招生掛鉤的任何費用。
第三十六條 不避開省級招辦通過中介機構或中學教師等自行組織生源錄取考生。
第三十七條 不在單獨考試、綜合評價等高職分類考試招生中組織不符合本地高考報名條件的外省生源。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咨詢服務、錄取結果、重大投訴舉報查處情況均對外公開。
第三十九條 為確保生源質量,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如復查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條 學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四十一條 咨詢聯系方式、錄取結果公布及網址
招生咨詢電話:0598-8399860
招生申訴電話:0598-8399682
通訊地址:三明市荊東路25號,三明學院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365004
學校網址:https://www.fjsmu.edu.cn/
錄取結果將通過福建省教育考試院錄取結果查詢網頁及三明學院招生網頁(http://zjc.fjsmu.edu.cn/main.htm)查詢。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三明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定凡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