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章程制定政策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及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結合首鋼工學院招生工作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高校全稱、主管部門
學校全稱為首鋼工學院,上級主管部門是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第三條 辦學類型、學校層次、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首鋼工學院是市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辦學層次為大學專科;對合格畢業生頒發首鋼工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條 校址、辦學地點
學校辦學地點在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6號。
第五條 招生依據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領導小組
學校設有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七條 實施機構
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監督機構
學校紀委作為招生監察機構,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
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統籌考慮各招生省份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各專業就業情況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及專業以各省招生機構公布為準。
第四章 錄取
第十條 招生錄取規則
1.承認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制定的照顧對象錄取政策。對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檔的考生,我校按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的規定提檔,政策性加分不累計,取最高一項,不超過20分。
2.高考改革省份投檔考生須滿足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我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選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的招生計劃內容為準。
3.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各專業之間不設專業級差,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科目分數高的考生,相關科目比較順序:語文、數學、外語。
4.錄取時往屆生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一條 專業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以及我校對考生身體狀況的補充規定:
1.報考電氣自動化技術、環境工程技術、影視動畫、數字媒體技術專業要求:無色盲、無色弱。
2.報考學前教育、護理專業要求:無色盲、無色弱,無斜視、無弱視,雙耳聽力范圍均不低于3米;軀干或肢體殘疾考生不宜報考,肝功能異常者不宜報考,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宜報考,身高1.55米以下或體態不勻稱者不宜報考。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二條 收費標準
學校收費標準為:學費6000元/學年;住宿費男生750元/學年、女生900元/學年。
第十三條 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根據國家和北京市關于學生資助相關政策,學生達到資助政策文件規定的申請條件,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秀的全日制本??粕可磕?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粕可磕?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或明確納入政策范圍的全日制本??粕?,一等助學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助學金每生每年2800元)。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不能同時獲得。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新生報到及入學資格復查要求
1.考生被錄取后,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到校辦理入學手續者,需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未經我校書面同意而逾期不報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2.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其他情況說明
1.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執行。凡以前首鋼工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2.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自治區、直轄市)高考招生政策調整,我校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六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10—59805803 59805806
招生網址:http://www.sgit.edu.cn/
通訊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晉元莊路6號 郵編:100144
第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部門
本章程由首鋼工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