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3年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4號)的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23年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高校專項計劃資格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資格審查委員會”),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高校專項計劃的材料審核和入選資格認定等工作。
二、招生計劃和專業
我校2023年高校專項計劃的招生計劃數不低于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55人左右,具體以教育部文件為準),新疆地區為漢語言計劃。招生專業范圍為:
注:最終招生計劃和高考改革省份選考科目要求以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計劃公布的信息為準。
三、報名條件
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品學兼優、勤奮好學、身心健康的農村學生,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可以申請:
(一)符合2023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
(三)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四)高三學年學習成績排名在同科類(文科、理科或綜合改革)前5%以內。
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市)確定和公布,高考報名資格、戶籍和學籍資格的審核由生源地?。▍^、市)負責組織。
四、報名要求
考生須登陸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和提交材料,不接受現場報名和郵寄材料報名。
(一)報名時間
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24:00。
(二)報名要求
考生須根據系統提示和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基本情況和志愿管理信息,并將相關報名材料掃描上傳。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考生,報考高??倲挡坏贸^3所。
上傳報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1.《報名申請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生成后下載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由中學負責審核相關內容、進行校內公示和簽字蓋章。往屆生或高中期間中學發生變動的考生,高中成績單需同時加蓋原中學公章;
2.相關證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階段的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3.個人自薦信(點擊下載):由考生本人手寫,1500字左右。主要闡述本人的成長經歷、性格特點、興趣特長、學習能力、取得的成績及對未來規劃等方面內容;
4.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所有上傳材料應是清晰完整的掃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簽字或蓋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簽字、非本人簽字、漏蓋章者,均視為無效。
五、選拔程序
(一)報名材料審核
學校對經生源地?。▍^、市)審核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材料審核,主要審核學習成績、獲獎情況、綜合素質、課外實踐等方面情況。
(二)入選資格認定
學校根據審核結果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提出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和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入選資格名單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進行公示,并按要求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網站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者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高校專項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機構和我校本科招生網公布的信息為準。
六、錄取辦法
(一)獲得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必須按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統一要求參加高考,并根據我校高校專項分省分專業計劃填報高校專項計劃志愿且選擇服從專業調劑。
(二)我校根據公布的高校專項分省計劃按照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并依據我校招生章程的規定確定錄取專業。考生須具備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且投檔成績不得低于所在省份同科類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已合并本科批次和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錄取時我校將根據各省生源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如生源不足,本計劃不進行征集志愿或降分錄取。從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后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七、監督機制
(一)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二)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和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如有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核實,嚴厲查處。
(三)有關?。▍^、市)應嚴格審核考生戶籍、學籍等信息和資格條件。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學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和審核公示工作??忌峤坏纳暾埡蛯徍俗C明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取消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資格和錄取資格,同時報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取消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
八、聯系方式和地址
(一)招生咨詢電話: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郵箱:zsb@cufe.edu.cn。
(二)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監督電話: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郵箱:
xxjw@cufe.edu.cn。
(三)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南路39號中央財經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學生處);郵編:100081。
九、本簡章由中央財經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詳見:https://zs.cufe.edu.cn/cms/frontViewArticle.html?id=c37f314d114f4a8db8a36b6201464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