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工作的通知》(教育廳函【2021】36號)精神和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為了進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特制定《內蒙古交通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實施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二)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
(三)在自治區教育廳的領導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四)在自治區招生考試中心的指導下,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各項要求,規范單獨招生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組織領導
(一)學院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工作,負責審定單獨考試招生實施方案,確定招生專業、招生計劃等重大事宜。
(二)招生工作處負責招生方案的實施。
三、招生對象
取得內蒙古自治區2023年高考報名資格的考生。
四、報名方式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1.所有參加2023年高職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按要求在2022年11月16日至27日完成高考報名;
2.2023年3月2日—3月6日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s://www.nm.zsks.cn)填報單獨招生考試志愿,考生只能填報1所院校志愿和3個專業志愿。
3.如計劃剩余,考生可在2023年4月7日—4月9日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https://www.nm.zsks.cn)進行二次網上征集志愿填報。
(二)打印準考證
考生在2023年3月8日—3月9日登錄內蒙古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打印準考證,考生須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以準考證的時間為準)參加考試;
內蒙古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報名網址:http://www.nmjtzy.com
五、技能人才免試條件
(一)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中獲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二)在自治區教育廳主辦或聯辦的全區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
(三)中等職業學校往屆畢業生中,目前在職在崗且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獲得縣級及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勞動模范榮譽稱號的。
屬于以上免試范圍的考生須攜帶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來我院審核,經學院單獨招生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可免試入學。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采取計算機答題。
(二)考試時間:考試時間為3月11日—15日,以準考證上公布的時間為準。
(三)考試內容:
1、普通高中文科類考生考語、數、外、文綜及綜合素質測試(一張卷滿分300分)。
2、普通高中理科類考生考語、數、外、理綜及綜合素質測試(一張卷滿分300分)。
3、對口升學類考生考職業能力測試和對應科類的專業基礎知識(一張卷滿分300分)。
(四)考試地點:
呼和浩特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蘭察布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阿拉善盟、錫林郭勒盟、呼倫貝爾市、興安盟、赤峰市、通遼市均在本市設置考場??忌鶕士甲C上打印的具體考場自行安排,如有特殊要求需要更換考場的可給招生處打電話。
七、錄取
(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考生總成績,采用“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錄取考生。“專業志愿清”原則是指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夠,則從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錄取,直至錄滿為止。
(二)錄取考生公示
擬錄取考生名單確定后,我院將在學院招生網站上公示。公示結束如無異議,學院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
(三)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2023年全國統一高考。
八、待遇
通過我院單獨招生考試選拔錄取的新生屬于國家計劃內統招生,其待遇除不能轉學外與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錄取的考生完全一樣。
九、違規處理
(一)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報考申請,如有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等欺詐手段取得單獨招生報考資格的,學校將取消其報考資格。已被其他學校錄取或取得學籍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籍所在地。
(二)如在單獨招生考試中發現違規考生或考務人員,按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上報自治區教育廳,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十、附則
本方案由內蒙古交通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