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意見,確保我院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和陜西省有關規定,結合我院辦學及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我院分類考試招生主要模式為高職綜合評價招生。
第三條 我院嚴格實施陽光工程,全面公開招生信息,接受學院紀檢部門和廣大考生的全程監督,保障分類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開展。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陜西藝術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4488,在陜招生代碼:8150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高職(??疲?/p>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陜西藝術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國家承認學歷的普通高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五條 學院簡介
陜西藝術職業學院是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藝術院校,是西北地區第一所公辦藝術類高職院校,也是全國唯一一所秦腔人才學歷教育的高校。學院有著悠久的辦學歷史和優良的辦學傳統。1952年建校,其他歷史可以上溯到1938年成立的陜甘寧民眾劇團。學院設戲曲學院、影視傳媒學院、舞蹈學院、音樂學院、美術與設計學院、學前教育學院6個二級學院及2個教學單位;設有20個高職專業、1個五年一貫制專業和2個中職專業。全日制在校學生4700余名。
第六條 辦學地點:
文藝路校區:西安市文藝南路111號
郵編:710054
長安校區:西安市高新區東大街道環山路高冠河橋
郵編:710001
學校網址:http://www.sxavc.com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根據《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陜西省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有關要求,學院成立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院長任組長、由分管副院級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招生就業處、宣傳部、學工部、教務處、基礎教學部、后勤處、保衛處、各二級學院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制定招生章程和實施方案及相關制度,研究制定招生計劃,指導招生工作實施。
第八條 學院高職分類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就處。主要職責:根據國家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辦相關規定,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工作各項的決定,負責擬定招生章程、實施方案,具體負責報名、考試、錄取等工作。
招生信息網:http://zsw.sxavc.com
招生咨詢電話:029—87801470 87894789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招生專業
第九條 學院在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根據學校發展規劃,綜合考慮社會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制定招生計劃,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后,由省教育廳下達。
第十條 分類考試招生僅在陜西省內開展,招生專業、計劃及科類以省教育廳審核下達為準。
第五章 入學申請及考核辦法
第十一條 報名對象
1.已報名參加2023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普通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普高生”);
2.已報名參加2023年陜西省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考試的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技工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三校生”);
凡符合以上條件之一者,必須參加各縣(區)組織的普通高校招生體檢。
第十二條 考生申請
1.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7:00,登錄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網址:https://www.sneea.cn)或陜西招生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s://www.sneac.com),查看我院招生章程、計劃,向我院提出入學申請。
2.申請我院成功的考生于2023年3月3日12:00至3月10日09:00,登錄陜西藝術職業學院2023年分類考試招生報名系統(http://sxavczs.zeruisys.com),完善個人信息、選擇并填報一個專業志愿、簽訂《考試誠信承諾書》,并自行打印準考證。
第十三條 考試形式
(一)文化素質測試
1、普高生:文化素質測試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不再另行組織測試。
2、三校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文化素質測試。
(二)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
普高生、高中同等學力者、三校生須分專業類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根據不同類型考生計取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和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注:凡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并成績合格的考生,不再參加我院組織的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
3、對于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我院根據《關于做好陜西省高等職業院校免試招收中職技能拔尖畢業生工作的通知》(陜招生辦〔2014〕21號)規定,予以免試錄取。
(三)考試成績構成
總分為300分。其中文化素質測試分數為100分,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分數為200分。
第十四條 考試安排
考生須攜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原件來校參加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一)文化素質測試
1.測試時間:2023年3月12日上午9:00-11:00
2.測試地點:
文藝南路校區,西安市碑林區文藝南路111號
3.測試內容:依據現行《中等職業學校公共基礎課課程標準》命題,集中制在一張試卷上,綜合考核語文、數學、英語知識。語文50分、數學30分、英語2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荚嚪绞綖楣P試。
(二)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
1.測試時間:2023年3月 12 日下午2:00-5:30
2.測試地點:
文藝南路校區,西安市碑林區文藝南路111號
3.測試內容:
(1)對普通高中畢業生,由我院依據測試標準,分專業類進行面試與職業素養、動手能力等測試相結合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200分。
(2)對“三校生”,由我院依據測試標準,分專業類進行專業能力測試與技術技能測試相結合,專業能力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的核心專業知識為基本依據,采取筆試考試,重點考察綜合專業能力,滿分80分;技術技能測試以教育部發布的中職專業教學標準中核心技術技能為基本依據,以操作考試為主,充分體現崗位技能、通用技術等內容,滿分120分。
4.統考換算:凡參加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并成績合格的考生,統考或聯考成績可作為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換算后最高不超過200分。換算公式為:
藝術類考生職業技能(適應性)測試成績=[考生統考(聯考)專業課成績÷統考(聯考)專業課成績滿分]×200
第十五條 綜合評價辦法
(一)普高生綜合評價辦法
凡報考我校的普高生,綜合評價入學考核基本內容:綜合評價總分數(滿分300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200分)。
1.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滿分100分):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7項成績。
計算辦法: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換算分值之和÷(85×7)]×50,其中A計85分, B計70分, C(合格)計60分,D計30分。
2.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200分)。
主要考察考生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能力、知識儲備、專業技能、特長展示等方面綜合評定,現場打分。
(二)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學力人員綜合評價辦法
凡報考我校的“三校生”和高中同等學力人員,均應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課考試和職業技能測試。
綜合評價總分數(300分)=文化課考試成績(100分)+技能測試成績(200分)。
參加省藝術統考(聯考)專業課成績換算同上。
第十六條 我院于2023年3月22日17∶00前通過高職分類考試招生網上管理平臺報送省教育考試院,并將預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錄取專業、畢業學校等基本信息)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 首次報送預錄取考生信息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22日17∶00;報送遞補預錄取考生信息的時間為4月6日9∶00至10日17∶00。
第十七條 被我院預錄取考生于2023年3月30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我院文藝路校區(西安市文藝南路111號)報到注冊或者到我院設立在寶雞、咸陽、渭南、漢中、安康、商洛、延安、榆林市的注冊點,就近注冊。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我院錄取資格。遞補預錄取的新生到校報到注冊時間不得晚于4月17日17∶00。
第十八條 我院于2023年4月19日至20日,到省教育考試院為已報到注冊新生辦理正式錄取備案手續。省教育考試院將在官方網站上公示我院正式錄取新生名單,同時我院也將在招生網上進行公示。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 錄取時依據綜合評價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以不低于實考人數3%的淘汰比例,確定錄取人數。綜合評價總成績相同時,依次參考職業適應性(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測試成績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專業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依次錄取。
第二十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為基本原則。對于高考體檢結果或學院體檢復查結果不符合前述規定或要求的考生,學院可取消其被預錄取或錄取資格,也可按照規定調整其被預錄取或錄取的專業。
第二十一條 文史類專業只可預錄取高考統考報考科類為文史類、藝術(文)類的考生;理工類專業只可預錄取高考統考報考科類為理工類、藝術(理)類、體育(理)類的考生;藝術(文)或藝術(理)類專業只可預錄取相應高考統考報考該科類的考生,其中屬于我省藝術類專業課統考及聯考專業的,只可預錄取已參加2023年我省藝術類專業課統考或聯考且成績合格的考生;“三校生”單招類專業只可預錄取報名參加普通高校職業教育單獨招生的考生。
第二十二條 學院紀委為分類考試招生校內監督機構。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我院嚴格按照陜西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最新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一般專業學費為6500元/生·學年。
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0000元/生·學年。
住宿費:每生650元/學年或800元/學年。
第八章 獎、貸學金及困難學生資助措施
第二十四條 獎助學金
1. 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2. 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
3. 國家助學金:
① 一般困難學生每生每年2800元。
② 特別困難學生每生每年3800元。
③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學生每生每年3300元。
4. 學院獎學金:特等獎學金3000元、一等獎學金1500元、二等獎學金1000元、三等獎學金500元、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1500元。
5. 服兵役學費補償、貸款代償、學費減免: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6. 家庭經濟困難無法交清學費的新生,在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學院屬于陜西省教育廳確定的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普通高校。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委員會制定,上報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生效。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以國家教育部及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為準,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