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單獨考試招生與綜合評價招生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保證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高校考試招生工作八項基本要求》(教學〔2018〕9號)、省教育廳《關于加強高等學校自主考試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教學字〔2018〕26 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3年高職(??疲﹩为毧荚囌猩途C合評價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函〔2022〕28號)文件精神,結合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考生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國標代碼:12324。
第六條 地址:青島市黃島區錢塘江路369號,郵政編碼:266555。
第七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高職(專科)、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在黨委領導下,成立校長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員會,統籌領導、有效推進。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忌e報電話:13361295202、0532-86105202。
第四章 招生專業與計劃
第十一條 招生專業以教育部公布的新專業目錄為準,單獨招生計劃805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71人。
第十二條 公布途徑:通過省教育廳、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方信息平臺和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公布招生專業和計劃。各專業計劃中未完成計劃將轉入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錄取時使用。
第五章 報考及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報名
(一)報名條件
1.單獨招生面向山東省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開展,社會人員報考應取得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書或具有同等學力;綜合評價招生面向山東省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開展。
2.考生須通過山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后,方可參加單獨招生或綜合評價招生。
3.考生須身心健康。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和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的考生不得報考應用化工技術、空中乘務、服裝與服飾設計。
4.外語語種要求:外語語種不限。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二)體檢:考生須參加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體檢。不參加體檢或體檢項目不完整將影響考生后續錄取信息報送并無法正常進行學籍注冊。
(三)報名時間: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報名方式: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網址:http://wsbm.sdzk.cn/gzdz/)選報高校和專業。
(四)繳納文化素質考試等相關費用:2023年2月8日-2月12日,考生登錄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咨詢網(網址:http://www.zsc.qtc.edu.cn)“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系統”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后請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點后下載準考證、考試要求及相關說明等。
文化素質考試等相關費用根據最新文件規定的各項收費標準收取。未繳納費用視為自愿放棄考試。
(五)若安排線上測試,線上測試模擬演練時間為2023年2月24日9:00至17:00。請提前關注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咨詢網相關通知。
(六)通過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均須以全日制方式進行培養。
第十四條 考試
(一)單獨招生。采取“文化素質+專業技能”的考試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總分為430分,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30分,文化素質考試成績200分,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
1.專業技能測試。測試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學校認可測試成績。春季高考技能測試時間及具體要求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執行。
2.文化素質考試。需要參與文化素質考試的考生請于2023年2月26日參加學校單獨招生文化素質考試,具體測試方案請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點后登錄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咨詢網查詢。
3.參加單獨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與專業技能測試,需參與學校組織的素質測試或面試,時間為2023年2月27日,具體測試方案請于2月17日中午12點后登錄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咨詢網查詢。
(二)綜合評價招生。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素質測試或面試”的方式進行??偡譃?00分,綜合素質評價200分,素質測試或面試100分。
1.綜合素質評價。由省教育廳提供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含學業水平合格考試成績),學??荚u專家組對考生綜合素質情況客觀評價并進行賦分。
2.素質測試或面試。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能力與職業潛質。需要參與素質測試或面試的考生請于2023年2月27日參加學校測試或面試,相關專業測試或面試方案請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點后登錄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咨詢網查詢。
(三)根據疫情防控需要,若組織網上測試,考生須按照測試要求,準備相應設備。
第十五條 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的要求,實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學校負責的體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一)嚴格執行省教育廳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政策。
(二)設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單獨招生(招收退役士兵考生專業除外)根據考生成績分專業設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綜合評價招生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低于50分者不予錄取。
單獨招生文化素質測試與專業技能測試只考一門的考生不予錄取。
(三)各專業(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以計劃數為基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含)以上考生。
退役士兵考生錄取以計劃數為基準,分專業依據素質測試或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四)免試錄?。涸谛F陂g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等職業學校的應屆畢業生,或具有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且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范(含同等榮譽)稱號并具有中等職業教育學歷的在職在崗人員,均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請。具體條件和工作流程等請考生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和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咨詢網查詢。
1.考生須于指定時間登錄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官網進行網上報名,免試考生無需繳納報名考試費。
2.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還須登錄學校招生咨詢網,在“單獨招生欄目”下載《山東省2023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生免試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完整并加蓋所在學?;騿挝还拢瑢⑸暾埍砗瞳@獎證書的掃描件于指定時間前發至學校郵箱:zsc@qtc.edu.cn。學校進行初核公示。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學校將擬錄取免試考生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終審。
經資格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后,符合條件考生可免試進入對應專業學習。
(五)計劃調整原則:各專業計劃根據報考情況、考試錄取情況可相互調劑使用。若出現同分情況,順延錄取,超出計劃由錄取未滿額專業調入。如有需要,學校將向省教育廳提出書面報告,追加錄取計劃。
第十六條 2023年3月10日公布考生成績。2023年3月31日前公示擬錄取名單,擬錄取名單在青島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咨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辦理錄取手續。學校將在山東省夏季高考錄取后集中通過特快專遞(EMS)向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十七條 按照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要求,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參加2023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包括體育專業測試)及錄取。
第十八條 凡在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學校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提請省教育廳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第六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 資格審查。新生入學后進行信息采集比對、體檢復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學資格(含免試資格)等審查。審查不合格的新生,由學校依據上級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證書頒發。已被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和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與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錄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學歷證書,證書的學校名稱為青島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茖W歷證書。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考生及考生家長應當以學校發布的招生信息為準。學校不承擔考生及考生家長因輕信虛假宣傳和承諾產生的一切后果及影響。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青島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學校網址:http://www.qtc.edu.cn/
招生咨詢網址:http://www.zsc.qtc.edu.cn/
學校招生就業處咨詢電話:0532—86105300、8610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