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
1.學校全稱:沈陽航空航天大學。
2.辦學地點及校址: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37號。
3.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4.辦學層次:本科。
5.辦學形式:全日制。
6.主要辦學條件:校園占地面積115.4萬平方米(約合1731.63畝);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8.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9.0平方米;生師比17.8:1;專任教師1063人,其中博士學位教師占比57.4% ,碩士學位教師占比91.9% ;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6.42億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28764.6元;紙質圖書136.2萬冊,生均64.9冊。
二、招生計劃安排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辦法:分省計劃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區安排招生名額。分專業計劃主要滿足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特色學科和重點支持的學科專業計劃,由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辦學條件和就業情況確定各學科門類的培養規模和招生名額。
有語種限制的專業:本科“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交通運輸”專業、“飛行器質量與可靠性”專業是為民航事業培養人才的專業,學生需學英語并且畢業時要達到民航部門規定的英語等級要求,學校外語課程只安排英語教學,請英語語種以外的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ㄊ校┰O置的招生專業計劃,對選考科目要求、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的使用辦法,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部門)及高校官方網站公布為準(選考科目不得修改,需與2019年公布的選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計劃按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專業設置
注:最終學費標準待上級部門批準后執行。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普通高校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沈陽航空航天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五、收費情況
1.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標準
(1)學費:各招生專業收取學費標準詳見“三、專業設置”表“學費(元/年/生)”一欄。
(2)住宿費:根據住宿條件不同,住宿費為1000—1200元/年/生。
上述各類收費,由上級有關部門統一核定,嚴格按上級有關部門審批的標準執行。若上級有關部門變更收費標準,則按新標準執行。
2.學費和住宿費的退費辦法:依據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2號)文件的要求,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學校以品學兼優學生為獎勵對象,設有多項獎學金。建立了生源地貸款為主,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為輔的完善的資助體系。
獎學金: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省政府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校綜合獎學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600元/年);校單項獎學金(500元/年)。
助學金:學校設有國家助學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學校經困生資助工作有關程序按照國家及遼寧省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各類獎助學金評比過程、評比結果按要求實施公示,接受師生監督。
六、國際交流與合作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美國南伊利諾伊大學(卡本代爾)合作舉辦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本科教育項目,學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錄取。飛行器動力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培養方案由雙方院校共同制定,雙方教師共同授課(美方教師授課語言為英語),學生在我校修完四年課程,達到畢業要求和學位授予標準者,可獲得我校本科畢業證書和工學學士學位證書。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結束國內階段學習后,符合申請簽證條件并經考試合格者,在符合美國南伊利諾伊大學(卡本代爾)入學條件前提下,自愿申請辦理赴國外學習。符合該校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經教育部批準,我校與烏克蘭哈爾科夫國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學合作舉辦“哈爾科夫航空學院”,開設飛行器制造工程、飛行器設計與工程、自動化三個本科專業,學制4年,在本校同批次錄取。采取“4+0雙學士學位”培養模式,學生無需出國,在我校完成四年本科學習后,達到雙方的學位授予標準,可獲得沈陽航空航天大學頒發的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哈爾科夫國立茹可夫斯基航天航空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證書。
七、錄取辦法
1.投檔比例
按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0%以內。
2.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統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由于我校是航空特色工科類為主的高校,色盲、色弱或身體患有殘疾的考生請謹慎填報我校志愿。
3.院校志愿錄取
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按照該省規定執行。
遼寧省美術類專業招生在藝術類本科批第一階段(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遼寧省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招生在藝術類本科批第二階段(實行有序志愿)投檔錄取。
對采取其他投檔方式的省份批次,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計劃招生數時,不再調閱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檔案;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依次調閱,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對于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及批次,學校錄取按照該省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4.對照顧錄取考生的處理
承認各省招考委關于照顧錄取規定。
5.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在錄取中同意并執行各招生省份招考委關于高考加分的規定。
6.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辦法
(1)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
對報考我校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按平行志愿排序分,下同)為依據,按先高分后低分的原則,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依次安排專業,專業志愿之間不設分數級差。在考生專業安排過程中,當考生高考文化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的分數要求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忌呖伎偝煽儯ǜ呖嘉幕n總成績與政策性照顧分值的總和)相同時,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文科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3”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在“3+1+2”高考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各省招辦有明確投檔及錄取原則的,按照該省要求處理(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的要求,我校在內蒙古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2)特殊專業的錄取規定
飛行器動力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飛行器制造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飛行器設計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有志愿的考生。
7.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美術與設計類專業
包括產品設計專業、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環境設計專業。報考該類專業的考生需取得所在省美術統考本科專業合格證,文化考試成績需達到考生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控制線以上。
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據各省規定的折算方式折算后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依次安排專業。專業分配原則按各省投檔原則進行分配,在考生專業安排過程中,當考生投檔成績排序分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的分數要求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排序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對采取其他投檔方式的省份批次,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按我校確定的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依次安排專業,綜合分=高考文化成績×50%+省統考專業成績×50%。在考生專業安排過程中,當考生綜合分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的分數要求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根據考生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當考生綜合分相同時,藝術文(歷史類)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錄取時,依次按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美術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藝術理(物理類)考生錄取時,依次按考生的數學、語文、外語、美術省統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
該專業面向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山東省招生。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需為所在省藝術類考生,高考文化考試成績需達到考生所在省確定的藝術類本科控制分數線以上,按綜合分排序,從高到低錄取。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藝術類考生需參加我校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疾⑷〉煤细?,綜合分=50%×藝術分×100/300+50%×文化分×100/750。山東省藝術類考生需參加山東師范大學等高校面向山東省招生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校際聯考并成績合格,綜合分=30%×藝術分+70%×文化分。
對于藝術文(或理)、藝術類不分文理、采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藝術文(歷史類)以及不分文理省份的考生錄取時,依次按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汲煽儚母叩降弯浫?,藝術理(物理類)考生錄取時,依次按考生的數學、語文、外語、??汲煽儚母叩降弯浫?。
其他事宜詳見《沈陽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招生簡章》。
8.新生復查
新生入校后,我校將依據國家有關政策進行思想政治審核、體檢和相應考核等形式復查,對違反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的學生進行處理。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做出相應處理或取消入學資格。
9.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遼寧省沈陽市沈北新區道義南大街37號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110136
電話:024-89724466
網址:http://www.sau.edu.cn
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招生監督電話:024-89723973
本章程由沈陽航空航天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