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為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辦學層次為高職(專科),辦學地點為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學院西路31號。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疲┊厴I證書。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依法制定學院招生實施細則、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集體決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在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章,具體負責學院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嚴格按照教育部招生計劃編制的要求,根據學院辦學條件、專業建設、各專業畢業生就業狀況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ㄗ灾螀^、直轄市)考生數量、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等因素,確定學院分省分專業來源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核后由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學院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安排下進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八條 學院根據考生投檔成績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分配專業。對于所報專業志愿均已錄滿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根據考生成績擇優調劑錄取至其它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忌稒n成績相同時,按各?。ㄗ灾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九條 學院英語及非英語專業錄取時均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各專業外語培養語種為英語。
第十條 考生身體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嚴格按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部門審定的標準執行。學費:4620元/學年;住宿費:8人間600元/學年,6人間800元/學年。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統一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體檢復查。復查不符合的學生,將按國家、自治區及學院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根據國家及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規定,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各種社會獎學金及各項生活補貼等。
第十四條 寧夏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享受減免學費政策,每生每學年減免學費4200元。
第十五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生源地貸款,學院為其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六條 所有在校生均納入大學生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生實習期間學院為其購買頂崗實習意外傷害保險。
第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學院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學院西路31號
郵 編:750021
咨詢電話:0951-2078696 0951-2081007
傳 真:0951-2076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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