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條 遵循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錄取考生。
1、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考生。
2、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未錄取滿的專業,將依次從后續志愿中擇優錄取。在實施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按相關?。ㄖ陛犑?、自治區)的規定執行,基本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對愿意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調劑到錄取未滿額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3、符合國家及所在?。ㄊ小⒆灾螀^)規定的加分和降分條件,經?。ㄊ小⒆灾螀^)考試院批準投檔給我校的考生,我校對此類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認可并擇優錄取。
4、在錄取專業時,普通類考生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總成績、語文或數學中的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
藝術類、體育類考生綜合成績(或專業成績)相同時,首先比較統一高考總成績,若相同再按普通類同分排序規則依次比較,由高到低排序。
5、各招生專業外語語種不限,但一經錄取進校后各專業公共外語只開設英語課。
6、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7、學前教育專業屬于師范類專業,報考該專業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外,還應參照相關省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如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相關要求,應慎重考慮是否報考該專業。
8、其它未盡事宜參照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有關文件執行。
第五章 收費及退費
第十一條 收費標準按照重慶市價格主管部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相關文件執行,具體收費標準通過學校官網或在新生報到現場設置公示牌等形式公示。目前學院收費標準:11800元/學年, 住宿費收費標準為1600元/人/年(四人間)。
第十二條 如學生因故退(轉)學或提前結束學業的,學校按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重慶市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渝價〔2005〕487號)規定計退剩余的學費和住宿費。
第六章 新生報到
第十三條 考生被我校錄取后,需按錄取通知書的相關要求到我校報到入學。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我校同意逾期兩周未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我校將對新生進行資格復審,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相應處理。
第七章 學歷證書頒發與就業
第十四條 學歷證書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承認、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重慶智能工程職業學院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五條 就業 學校為畢業生積極拓寬就業渠道,提供就業信息,指導和推薦學生就業。
第八章 助學措施
第十六條 在校學生可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通過評比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學校獎學金。
第十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未試點省市除外)、國家助學金、企業助學金、特困補助,也可申請參加學校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第十八條 國家資助政策詳見《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
第九章 附則
第十九條 聯系方式:
1、監督電話:023-49832888
2、招生電話 023-49669696 49669797
3、學校地址:重慶市永川區華為大道666號 (郵編:402160)
4、學校網址:www.cqai.vip
5、電子郵件: 646636315@qq.com
第二十條 我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代辦招生事宜,有關招生錄取工作,請直接與我校招生辦公室聯系,否則出現任何后果,學校概不負責。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發生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