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獎助政策
第二十三條 組織機構:學校成立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學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部門負責人及系部書記組成。各系部成立國家獎助學金評審小組,各班也相應成立班級評議小組。
第二十四條 評選對象。
(一)國家獎學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具有學校正式學籍的學習成績特別優異,全面發展的在校生。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二年級(含二年級)以上具有學校正式學籍的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生。
(三)國家助學金:具有學校正式學籍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二十五條 獎勵資助標準:國家獎學金額度為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為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實際發放獎金金額以當年省財政廳、省教育廳下達的預算為準。
第二十六條 申請條件: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追求進步;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記錄;學習努力,成績優異;自強不息,生活樸素,品德優良;關心集體,熱愛勞動,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文體活動和公益性勞動。
第二十七條 評定程序:各系部以班級為單位成立由輔導員(班主任)、學生代表組成的評議小組,初步提出獲獎名單;系(部)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評審,確認無誤后報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學生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后在全校進行公示,無異議后上報學校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審定。
第二十八條 獎勵辦法及發放方式。待審批及公示工作結束后,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按照最終公示結果制表造冊,經校領導審批后送財務處。財務處通過學生校園卡綁定的銀行卡對獲獎學生發放獎金,同時對學生頒發榮譽證書。
第二十九條 監督和檢查: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評審通過的學生名單將在校園網宣傳欄內及校園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五天),接受全校師生監督。
第五章 其 它
第三十條 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工作的制度、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文件為準。
第三十一條 收費標準
文史類:3700元/生/學年
理工類:4200元/生/學年
藝術類:6000元/生/學年
住宿費:六人間:800元/生/年,八人間:600元/生/年。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在安陽幼兒師范高等??茖W校招生就業處。
第三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人和路東段
郵 編:456150
聯系電話:0372-8806001、3807392、3807393
傳 真:0372-3807355
學校網址:www.ayyz.edu.cn
mail:ayyzzs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