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學校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錄取”的原則,具體錄取辦法如下:
普通類專業:對進檔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規則錄取,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忌稒n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四門科目的先后順序從高到低錄取。
藝術類專業:依據我省設定的統一投檔規則,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排序總成績計算公式為:文化課成績×0.067+專業成績×0.167。
對口類專業:在省考試院投入檔案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條 身體條件: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十一條 學校各專業學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
(一)學費標準:助產、健康管理、老年保健與管理、中藥學專業4800元/年,護理、藥學專業5280元/年,計算機應用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4620元/年,大數據與會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2000元/年,計算機應用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3000元/年,其它理工類專業4200元/年,文史類專業3700元/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年。
(二)住宿費:4人間1000元/生·年,5-6人間700元/生·年,7-8人間600元/生·年。
第七章 獎助學金及資助制度
第十二條 我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分別實行以下獎勵和資助措施:學生可申請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600-4400元/年)以及學校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等;也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12000元/學年以內)、勤工助學以及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綠色通道”,對特困生給予不同形式的資助。
第八章 畢業文憑
第十三條 畢業文憑:學生畢業頒發統一電子注冊的河南應用技術職業學院普通??飘厴I證書,國家承認學歷,并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報到證。
第九章 辦學地點
第十四條 鄭州校區:化學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專業除外)、信息工程學院、護理學院、建筑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商學院。
開封校區:醫藥學院、制藥工程學院、機電工程學院(新能源汽車技術、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專業)。
說明:根據學校教學組織安排和新校區建設進度,部分專業辦學地點將會有所調整。
第十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新生報到和資格復查
(一)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準考證、身份證原件;
(二)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我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預錄取、承諾錄取和提前收取學費等非法招生詐騙行為,任何自稱與我校合作承諾包錄取的行為,均與我校無關。
第十七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內容要求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 學校地址
鄭州校區:鄭州市鄭上路548號
開封校區:開封市職教園區第九大街與東京大道交叉口路北
聯系方式:0371-67842026 67842135 67842209
網 址:www.hati.edu.cn
咨詢QQ群:561206968 606150157
監督電話:0371-67674258(監察處)
第十九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