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審計大學是唯一以“審計”命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為我國審計高等教育發源地之一, 教育部、財政部、審計署和江蘇省共建高校,因審而立、為審而存、依審而興、靠審而強。學校構建了以審計為品牌、經管法工文理等學科相互支撐、協同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業已發展成為審計人才培養的搖籃、審計科學研究的基地、審計事業發展的智庫和審計國際交流的窗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面向的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類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南京審計大學。
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1287,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性質:省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辦學類型:公辦高校。
辦學層次:本科、碩士、博士。
學校辦學地址:
浦口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浦口區江浦街道雨山西路86號。
莫愁校區: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北圩路77號。
第四條 學校簡介:學校創建于1983年,2007年以“優秀”等級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2011年獲批為全國首批審計碩士專業學位授權單位,2013年獲批為碩士學位(學術學位)授權單位,2021年獲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學校設有37個本科專業,其中國家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1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8個,教育部特色專業建設點3個。現有統計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8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3個專業碩士學位授權點。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南京審計大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經教育部批準,中澳合作項目是南京審計大學與澳大利亞科廷大學以“3+1”的模式聯合培養本科生的計劃,基本學制為四年,學生前3年在南京審計大學學習,第4年赴澳大利亞科廷大學學習。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獲得南京審計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兩校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同時獲得南京審計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科廷大學“會計與審計分析”商學學士學位證書。
經教育部2020年正式批準,由南京審計大學和法國SKEMA商學院合作設立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國際聯合審計學院,采用“4+0”學制,開展本科學歷教育。對符合兩校畢業與學位授予條件的學生,將獲得南京審計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南京審計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和法國SKEMA商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辦公室。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促進教育公平的決策部署,依據上級部門的要求并結合國家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各省生源情況等因素,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合理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本年度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并嚴格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延錄取。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