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科生招生工作,保證本科生招生工作正常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北京郵電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和 “雙一流”建設高校,培養包括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內的各類高級專門人才。普通本科生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名稱為“北京郵電大學”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獲得畢業證書且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北京郵電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條 學校本科辦學地點有西土城路校區、沙河校區和海南校區:西土城路校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沙河校區位于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海南校區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黎安國際教育創新試驗區。
2022級學生各專業(類)辦學地點如下:
電子信息類(元班)、計算機類(元班)、通信工程(大類招生)、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軟件工程、人工智能(大類招生)、金融科技、大數據管理與應用、工商管理類、電信工程及管理(中外合作辦學)、物聯網工程(中外合作辦學)、電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辦學)、智能科學與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辦學地點為一年級在沙河校區,二、三、四年級將根據學校規劃安排在沙河校區或西土城路校區;
網絡空間安全(大類招生)、自動化類(智能機器人與智慧物流)、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商務智能與智慧供應鏈)、理科試驗班(信息科學)、英語、日語、法學、智能交互設計、數字媒體技術、網絡與新媒體、數字媒體藝術專業辦學地點在沙河校區;
信息與計算科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辦學地點在海南校區。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組織下進行。
第五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由書記、校長任組長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本科招生委員會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對本科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進行監督和決策。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ㄗ灾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所在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七條 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錄取工作組,負責錄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嚴格執行國家核定的招生規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本著努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教育公平的原則,結合近年來本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各地高考報名人數及生源質量等因素,綜合分析,制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 預留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