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投檔,錄取原則為“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根據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進行專業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調劑到未滿額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將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和退檔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見。總分相同情況下,參照上級指定的各課成績排序。本年度招生要求若有變化,按新要求精神執行。
第十二條 對于享受各種增加分數投檔優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身體健康復查,對于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十四條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保留入學資格的條件、期限等由學校規定。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校申請入學,經學校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對入學新生的基本信息進行核查。對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規定,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已報到入學的取消學籍,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同時要配合公安、紀檢監察等部門一查到底,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六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且請假時限最長不得超過15天,或雖履行請假手續但超過請假時限入學的,除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均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學生入學后,學校應當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參照第十四條之規定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第十四條的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復查的程序和辦法,由學校規定。
第十八條 我校錄取的學生學制均為三年。
第十九條 學校構建有完善的資助體系,幫助有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助學金、校級獎學金,并在校內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等。(具體標準見第十條相關規定)
第二十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德、智、體、美、勞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畢業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學校之前出臺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由新疆維吾爾醫學??茖W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修改和解釋,并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執行。
第二十三條 學校地址與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370號
郵政編碼:848000
聯系方式:0903-7820029
校紀委監督電話:0903-7820023
學校網址:http:// www.xjum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