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資助措施
第二十七條 學校依據有關規定設立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資助標準如遇國家和自治區調整資助標準,則執行新規定)
1.國家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學金標準為8000元/人·年。
2.國家勵志獎學金:對品德優良、學習優秀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進行獎勵,獎學金標準為5000元/人·年。
3.國家助學金:對勤奮學習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平均資助標準為3300元/人·年。
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勵志獎學金:對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獎勵,獎學金標準為6000元/人·年。
5.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對勤奮學習且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資助,平均資助標準為2000元/人·年。
6.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按國家規定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7.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設立勤工助學崗位。
第二十八條 “民漢雙語翻譯人才培養計劃”學費按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適用于喀什大學2022年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經上級審核批準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有招生工作相關制度、規定、簡章等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公布后,上級有關政策或規定發生變化的,以上級最新政策或規定為準。
第三十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假借我校名義開展招生培訓、招生宣傳、招生錄取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喀什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喀什大學本專科招生咨詢電話:0998-2890007、2890003、2899350、2899208(注:以上咨詢電話開放至7月5日,招生錄取期間咨詢電話后期將在學校官網公布)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11:00-13:00,下午16:00-19:00
紀檢監察舉報投訴電話:0998-2899055
喀什大學網址:http://www.ksu.edu.cn
喀什大學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址:http://xgb.k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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