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院本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湖南工學院;英文譯名:Huna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部標代碼:11528;學院地址:湖南省衡陽市珠暉區衡花路18號。
第三條 湖南工學院是一所經教育部批準的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專業以工為主,工、理、管、經、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
第四條 學歷學位證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湖南工學院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院招生政策、制度和規定等,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六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執行學院制定的有關招生制度、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做好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上報招生有關數據,做好招生工作總結及其他日常事務性工作。
第七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實行全程監督,規范招生行為;負責做好招生錄取的信訪、投訴接待及處理,維護學院良好形象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院根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自身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等,確定當年度招生規模。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院務會審定后,上報主管部門審批。
第九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根據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和學院審定的分專業計劃,制定學院分省分專業生源計劃,經學院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第十條 學院根據教育部規定,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于各省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等問題。
第十一條 具體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ㄊ小^)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