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中南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中南大學(英文名稱為Central South University,英文縮寫為CSU),是教育部直屬全國重點大學。2001年被確定為國家“985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2017年入選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注冊地址為湖南省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932號,郵編為410083。
中南大學鄧迪國際學院(簡稱“鄧迪國際學院”,以下同)是經教育部批準,由中南大學與英國鄧迪大學合作共建,隸屬于我校的非獨立法人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第三條 學校本科招生類別包括普通類、強基計劃、綜合評價錄取、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保送生、藝術類專業、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專業、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澳門“四校聯考”學生、臺灣學測生、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鄧迪國際學院招生等。
第四條 我校本科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中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鄧迪國際學院本科生在中南大學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按要求完成培養方案所有教學環節,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頒發中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中南大學學士學位和鄧迪大學學士學位。
第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考生的德智體美勞情況,擇優選拔。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學校招生工作,制定和決策招生重大事項,下設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本科招生監察辦公室。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學生代表組成,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本科招生監察辦公室負責強化招生監管,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七條 本科生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工作機構,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學校結合國家政策導向,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需求,統籌考慮各?。▍^、市)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市)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高考錄取率相對低的省(區、市)。